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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示范:勞動聘用合同范文匯集六篇

合同示范:勞動聘用合同范文匯集六篇。

隨著時代的發展,進入公司后,一般都少不了簽訂合適的勞動合同。合同可以幫助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簽訂勞動合同時必須使用書面的形式。有沒有可以參考借鑒的勞動合同模板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合同示范:勞動聘用合同范文匯集六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勞動聘用合同(篇1)

甲方(單位):

乙方(勞動者):

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其它勞動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自愿簽訂及遵守本合同。

一、用工前培訓。

(一)甲方在對乙方正式用工前,安排乙方進行培訓,培訓期限為 天,時間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培訓期間,甲方負責安排培訓人員和培訓內容,乙方應遵守培訓紀律,掌握相應的技能。在培訓期間,甲方可視情況給予乙方一定的誤餐補貼。

(二)培訓結束后,經甲方考核通過,甲方正式錄用乙方;試用期從甲方對乙方正式用工之日起計算;如經甲方考核,乙方未能達到甲方要求的,甲方對乙方不予錄用。

二、合同期限及試用期。

本合同期限為 年,從 年 月 日開始至 年 月 日。

三、保守商業秘密條款。

(一)在本合同履行期內,乙方有為甲方保守商業秘密的義務,不得向除甲乙雙方外的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媒體、政府、同行)透露其所知道的商業秘密。

(二)本合同所稱商業秘密,是指與甲方有關的、不為公眾所知曉的經營信息和技術信息,以及甲方以書面形式要求乙方保密的事項。其中,經營信息,是指與甲方生產經營有關的保密資料、情報、方案、方法、程序、經營決策以及組織生產經營管理的信息。技術信息,是指甲方在產品生產和制造過程中形成的技術訣竅或秘密技術、非專利技術成果、專有技術、生產制造設計圖、生產制造技術工藝、技術數據等。

(三)乙方違反保守商業秘密約定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停止泄露并賠償損失,直至追究刑事責任;乙方須賠償的損失包括甲方的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如律師費、維權費用、預期利益等);該損失可以該商業秘密為乙方和使用單位帶來的利益計算,甲方也有權在一萬元至一百萬元間確定賠償額。

四、乙方工作任務及工作內容。

(一)甲方擬錄用乙方從事 工作,但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或乙方不能勝任時,甲方可不安排乙方從事約定的工作種類、調整乙方工作,乙方須無條件服從。乙方須如實填報個人資料,保證具有完成該工作所要求的能力、資質和技能,并保證按崗位職責制度要求完成工作。

(二)甲方工作地點或場所出現變更時,乙方須服從甲方的統一安排和調配,不得拒絕甲方更換其工作地點。

(三)乙方是甲方員工,與其它任何第三方不存在勞動關系,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對任何第三方提供任何形式的兼職。

五、勞動時間。

乙方理解甲方的生產經營需要,同意甲方靈活安排其工作時間。

六、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1、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解除本合同,互不負違約責任和賠償。

2、試用期內,甲乙雙方任一方可解除合同,互不負賠償責任。

3、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乙方可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不向甲方負違約責任和賠償。

4、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或違反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的,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合同,不向乙方負違約責任和賠償。

5、在勞動合同期滿前,乙方可以用書面、未經請假連續3日離開工作崗位或連續3日不上班等形式向甲方提出辭職申請;自乙方產生辭職申請行為之日起三日內,甲方無書面形式表示不接受乙方辭職申請的,即視為甲方批準且接受乙方的辭職申請。乙方辭職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6、本合同期滿,或約定解除的條件發生,或具備法定條件,本合同自即日起解除,雙方勞動關系也相應解除。勞動合同解除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乙方應到甲方處領取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手續,逾期視為乙方收到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由此造成的甲乙任何一方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如無損失則無須賠償。

七、勞動報酬。

雙方經充分協商,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工資制度,實行(計件工資、計時工資、月薪、年薪)。在乙方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甲方承諾支付給乙方的勞動報酬不低于同期柳州最低工資標準。乙方同意,如有以下任一情況而甲方沒有停產或停業,均視為乙方該月未提供正常勞動:

(一)一個月內,乙方有遲到或早退兩次(含)以上行為的;

(二)一個月內,乙方有請病假、事假、曠工等行為的;

(三)若乙方領取的是計件工資,當月乙方完成的計件量低于同單位同一工種人平均工作量二分之一的。

八、勞動紀律及規章制度。

(一)簽定本合同前,乙方確認已熟知甲方制定的員工手冊、各項規章制度、崗位責任,并同意遵守。

(二)乙方保證履行甲方因其違紀行為所給予的處罰,造成甲方損失的,并同意承擔賠償責任。

九、勞動保護和福利待遇。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按國家規定執行。

2、乙方工作期間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死亡,女職工孕期、產假、哺乳期間的醫療費、工資或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3、乙方的勞動保護和保險福利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若因乙方提供虛假材料或陳述,或乙方怠于行使其相關權利或義務,或乙方錯誤的承諾或默許導致相關規定不能實行,由此引起的責任和損失由乙方承擔及賠償。

十、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違約方承擔的賠償責任,如無法準確確定賠償額,雙方同意以乙方在甲方所獲全部報酬的兩倍作為索賠額。

十一:其它約定。

1、雙方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手續時,乙方應將甲方發給的鑰匙、工具(輔料、備品)及有關證件交還甲方,否則,應當承擔有關經濟和法律責任。

2、乙方聯系方式(如地址、電話、郵箱等)發生變化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否則一切后果或損失由乙方負責。

3、若乙方請假,假條須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并獲得批準。

十二、文書送達方式。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同意甲方采用以下任一種方式送達文書(如文件、書面通知等),均視為已送達且乙方已知甲方送達內容。

(一)張貼于乙方工作處;

(二)按乙方所留的聯系地址或電話號碼,以特快專遞、手機通話、短信聯系等方式寄出或發出;

(三)在《柳州日報》、《南國今報》、《柳州晚報》任一份報紙上公告一次;

(四)在甲方職工大會上傳達;

(五)組織乙方學習或培訓該文書內容。

十三、其他約定:甲方對乙方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 公司工作期間的工齡予以認可。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簽字):

本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聘用合同(篇2)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職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山東省勞動合同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聘用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生效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其中試用期 個月,合同期限為 個月。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作。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工作質量標準。

三、工資待遇

第四條 甲方按照日薪制支付乙方工資,即乙方在甲方工作一天,可以獲得一天的勞動報酬。試用期內 元/天,正式聘用后 元/天。

第五條 甲方延月支付乙方工資。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第七條 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五、勞動紀律

第八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應當做到:

(一)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保證安全生產;

(三)按時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任務;

(四)愛護甲方財產、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

(五)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計劃生育政策。

第九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六、聘用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依法變更聘用合同。變更聘用合同應采用書面形式。

第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 乙方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 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 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 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 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 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4.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經法定程序,并向勞動保障部門報告后,確需裁減人員的。

第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十二條規定解除乙方的合同:

1.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不包括自傷、打架斗毆、參與違法犯罪活動而致傷、致病),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

1. 在試用期以內的;

2.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 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 甲方強迫乙方集資、入股或者繳納風險抵押性財物的;

5.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1. 甲方依法被宣告破產的;

2. 甲方被依法解散或撤銷的;

3. 乙方死亡。

第十六條 除第十四條規定的情形外,乙方解除本合同的,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七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延續聘用關系的,在合同期滿前雙方重新訂立聘用合同。

第十八條 本合同期滿或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合同自行終止。

七、違反合同的賠償責任

第十九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秘密事項,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應向甲方償付培訓費和招接收費。

九、其他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勞動聘用合同(篇3)

甲方:____

乙方:____

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礎上,協商一致,達成以下條款:

一、甲方聘請乙方為專職司機。

二、本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期限屆滿本合同自行終止,經雙方同意,可以另簽勞動合同。

三、其中試用期為三個月即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試用期限內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勞動合同,若乙方造成甲方車輛等到任何損失,應照價賠償。

四、乙方經甲方聘用后,自愿將身份證、戶口本復印件交給甲方保管,一直到離職為止。

五、甲方給乙方的薪資待遇:試用期三個月,工資是800元/月+安全獎,試用期三個月過后,甲方聘任乙方的,乙方受聘期間的報酬構成為:底薪(800元)+安全獎金+績效+年終獎+工齡工資。年終獎按公司績效情況而定。發薪日應在下月份15日支付。

六、甲方車輛的保養以及車的正常維護由甲方來承擔。

七、乙方在聘用駕駛員崗位期內應遵守公司制定的規章制度,按照公司彰程辦事,準時上班,按照公司的需要,自覺加班,不講怨言,愛崗敬業,吃苦耐勞。

八、乙方在聘用駕駛員崗位期內,發生車輛違章違紀和車輛碰撞等事故,均由乙方本人負責,本公司概無責任。

九、乙方在工作期間內每天對車輛進行保養、擦洗;每天對車輛進行檢查,保持車輛狀況良好再行駛。絕不帶著毛病上道。如不遵守交通規則,而發生交通事故,責任都由乙方來承擔,本公司概無責任。

十、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其有權進行本合同規定的行為,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為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合同;

(2)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十一、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崗位聘任合同簽訂后,甲、乙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的,雙方應協商一致,并按原簽訂程序辦理。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效力不變。

2、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聘任合同自行終止:

(1)聘任合同期滿,或聘任合同約定終止聘任合同的條件出現;

(2)甲方撤消或解散。

3、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聘任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不勝任崗位要求;

(2)乙方嚴重失職、瀆職,給甲方造成不同程度的財產和經濟等損失。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聘用合同(篇4)

因**學校(以下簡稱甲方)教學工作需要,經協商,決定聘用 同志(以下簡稱乙方)任 課程授課教師,自 年 月 日起------ 至 年 月 日,共 學期。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協商,同意簽定如下勞動合同:

一. 聘用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擁護黨的基本路線,忠誠黨的教育事業,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教書育人,為人師表,治學嚴謹;

2、能獨立承擔一門課程的教學任務,具有先進的教學理念,能使用先進的教學手段和設備;

3、對所授課程具有扎實的理論基礎和專業知識,并有一定的實踐技能;

4、乙方年齡必須在十八歲以上,男性在六十五周歲以下,女性在六十周歲以下,身體健康;

5、乙方應持身份證和相關證明本人學歷或能力的有效證件在甲方教務科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二. 工作任務及內容:

1、乙方同意根據甲方教學工作需要,擔任 班級 課程的授課工作,并按甲方的工作任務和崗位責任規定的具體質量要求按質完成教學工作;

2、甲方必須認真執行國家關于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方面的規定,為乙方提供必備的教學工作條件,保障乙方安全;

3、甲方為乙方提供教學工作必需的校歷、教學進程表、教學計劃表、教材(及配套的教學參考書)、備課筆記本;

4、乙方在教學過程中應切實履行教師職責,悉心備課、嚴謹執教,堅持課后輔導,認真批改作業和登記成績,按教學要求擬定試卷、批閱試卷、總評學生成績、寫出試卷分析。

三. 勞動報酬:

1、乙方完成甲方的教學任務后,在甲方本部教學區的聘用教師均按實際完成的教學工作實行按課時計酬,甲方按15元(人民幣)/(課時)標準支付乙方授課酬金;在阜陽教學區教學的聘用教師按1200元/月支付課酬(不支付其他項補貼);

2、乙方因公致傷、致殘并經縣級以上(含縣級)醫院證明,需要給予治療的,甲方按有關規定報銷醫藥費,解聘后由甲方補發乙方一至三個月的計劃授課課時課酬作為解聘后的醫療補助費。但如屬乙方因違反操作規程或在上下班之外非因公致傷致殘,或在合同期內乙方自行離聘者,不享受醫藥補助費待遇;

四. 解聘規定:

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負傷,不能繼續承擔教學任務;

(2)乙方在聘用期內,后發現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3)根據職責范圍和崗位責任,不能按甲方要求完成教學任務的;

(4)乙方因觸犯國家法律而被勞動教養或被判刑的,合同自行解除;

(5)乙方因個人原因要求解除合同。乙方單方面要求解除合同時,必須提前30天以書面方式通知甲方,方可辦理解除合同手續。

五. 勞動紀律:

乙方必須服從甲方領導,自覺遵守勞動紀律,遵守國家政策和法律,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履行崗位職責。任課期間不得遲到、早退和無故曠課,有事必須事先履行請假手續,如事先未履行請假手續而無故不能到堂授課,甲方將對乙方給予批評教育,扣除相應的教學課時酬金、罰款直至解聘。

六. 其他事項:

1、乙方因工作不負責任,造成甲方的財產損失,應按原價賠償甲方損失;

2、乙方因個人原因,本人不能到崗履行授課職責,須至少提前一個星期向甲方請假,本人不得私自找人替崗;

3、授課期間若因甲方原因而造成乙方不能正常授課,如系臨時停課未能及時通知乙方,乙方到校后不能正常授課,甲方對乙方課時費應予支付;如系階段性停課,甲方應支付乙方該階段計劃授課課時的60%課酬。

七、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20xx 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到期終止合同。合同到期后,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根據工作需要,繼續簽定聘用授課合同。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校黨群辦一份。

甲方(科室蓋章) 乙方(簽章)

甲方代表人(簽字)

二0XX年 月 日 二0XX 年 月 日

勞動聘用合同(篇5)

聘用方:受聘方: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聘用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達成以下協議:

一、工作崗位和工作

根據工作需要,受聘方聘于_____________部門從事________________工作。

二、協議期限

自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止,為期年。三、工作時間

(一)聘方每日工作10小時,每周工作70小時(星期一~星期日)部分管理崗位和業務崗位,因工作性質不同,可在此原則下根據工作需要靈活安排工作時間。

(二)聘方由于工作經營需要,經與受聘方協商后,可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受聘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超過三小時。加班加點每月不超過三十六小時。

(三)如屬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延長工作時間的,不受上款規定限制。

四、工資

(一)聘方根據受聘人的工作崗位性質和薪酬福利制度,采用第工資制:

1、固定工資制。受聘人固定月工資標準為人民幣元;

2、底薪+提成工資制。受聘人固定月工資標準(底薪)為人民幣元,并依業務考核制度,根據受聘人每月完成的業務額,發放業務考核工資。

3、業務提成制。聘方對受聘人采用松散式管理。受聘人按一定比例享受業務提成。聘方以此作為受聘人每月薪酬發放薪資。>

(二)聘方每月15日為發薪日。

五、工作紀律

受聘人在協議期內應努力做到:

(一)遵守聘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受聘人所接觸的各種文件、資料等信息,均屬聘方商業經營秘密,受聘人有義務對其保密,不對外擴散。

(三)不得以個人名義在聘方以外的任何單位擔任要職或兼職,或從事與聘方利益有沖突的業務。

(四)按時完成聘方指派的工作任務。

(五)積極服從上級主管的工作調動。

(六)愛護聘方的財產。

(七)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計劃生育政策。

(八)甲方有權利對乙方違法亂紀和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行為進行處罰。

六、協議的變更、解除、重新訂立和終止

(一)聘方可以根據工作要求,結合受聘人的能力,調整受聘人的工作崗位,以達到人和崗位合理配置與利用。調整后雙方應就崗位調動事宜變更勞動協議因協議其他因素的變化,經聘用雙方協商同意后可依法變更勞動協議。變更后的協議或協議條款經雙方蓋章或簽字后生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方可以隨時解除聘用協議:

1、受聘人在試用期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受聘人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聘方規章制度的;

3、受聘人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聘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受聘人未經聘方許可,違反第七條第二、三款工作紀律的;

5、受聘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方可以解除聘用協議,但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1、聘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經聘方管理當局決定確需裁減人員的;

2、受聘人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聘方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的;

3、受聘人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正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4、本協議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協議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協議達成協議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方不得依據本條第三款的規定解除聘用協議:

1、受聘人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受聘人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受聘人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聘人可以隨時通知聘方解除聘用協議:

1、在試用期內的;

2、聘方未按照聘用協議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3、聘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協議自行解除:

1、聘方依法宣告破產;

2、聘方依法解散或依法被撤消;

3、受聘人死亡。

(七)乙方在本正式協議履行期間在不說明任何原因的情況下自行離職,則視其為放棄當月薪水;乙方辭職必須提前30天通知甲方,并工作滿1個月后方可離職,否則應承擔違約責任。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勞動聘用合同(篇6)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以及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訂立本合同如下:

一、勞動合同期限:自_______________,如甲方工作需要期限延長,再續訂勞動合同。

二、工作地點:_______________。工作內容:在甲方所承包土地管理果園、養殖及其它事務。

三、勞動報酬:每月工資___元。甲方提供住不提供吃,3個月發1次工資。甲方根據乙方完成生產任務的情況(如乙方完成生產效益都比較好,甲方按實際情況給予獎勵,反之,乙方自作主張不聽技術管理造成產量、效益下降,按情節從乙方工資中扣除)。

四、勞動紀律:乙方必須執行甲方的生產計劃和任務,服從甲方管理,有特殊事情離開生產崗位,需經甲方同意,一年內請假時間不得超過十天。

乙方必須全心全意為甲方做好工作,完成甲方布置的生產任務,乙方不能從事第二職業,如需從事第二職業需經甲方同意,一經發現,一次罰款1000元、兩次20xx元、三次3000元。

五、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1、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2、如若乙方工作不能勝任,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指出后不改正的,甲方可以終止勞動合同,但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

3、如若甲方無故克扣或者拖欠乙方工資,乙方可以終止合同,但必須提前三個月通知甲方。(等甲方從新另外找到人后乙方才能離開)

六、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1、由于甲、乙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法律責任;如屬雙方過錯,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各自承擔法律責任。

2、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根據后果和責任大小,向對方支付賠償金。

3、本合同履行中發生勞動爭議,甲乙雙方應當協商解決。

七、其它:

1、本合同依法訂立后,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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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書電子版(篇一)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有關勞動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確立勞動關系。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雙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種形式確定勞動合同期:

1、有固定期限: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法定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二)試用期的約定,采取下列第_____種形式: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為_______個月(天),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部門、工種或職務)為: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是:

(三)乙方工作地點是:________;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地或外單位工作,應簽訂補充協議。

(四)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和乙方的能力表現,可以合理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包括部門、工種或職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______小時,每周工作______小時,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為周期,總工時________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三)休息日和法定節假日,甲方依法按排乙方休息休假,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的,依法安排補休或支付加班費。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按下列第(________)種形式執行,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1、乙方試用期工資________元/月(日);試用期滿工資________元/月(日)。

2、其他形式:________。

(二)工資必須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

(三)甲方可以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和乙方的能力表現,及工作崗位的調整情況,合理調整乙方的工資。

(四)甲方每月________日發放乙方上一個月的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________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六)因乙方過錯造成乙方停工,甲方不支付乙方停工期間的工資,并可根據造成的損失,按有關規定相應處理。

(七)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產,未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最長三十日)的,甲方應當按照正常工作時間支付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據乙方提供的勞動,按照雙方新約定的標準支付工資;甲方沒有安排乙方工作的,應當按照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百分之八十支付勞動者生活費,生活費發放至企業復工、復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

(八)乙方因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進行治療,在國家規定醫療期內,甲方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支付病傷假期工資。甲方支付的病傷假期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百分之八十。

(九)乙方依法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產假、看護假、計劃生育假等假期期間,甲方應當視同其正常勞動并支付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內,甲方應依法為乙方辦理參加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的手續,社會保險費按規定的比例,由甲乙雙方負責。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的規定給予醫療期和醫療待遇,按醫療保險及其他相關規定報銷醫療費用,并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支付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應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辦理。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按國家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二)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并按勞動保護規定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三)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要求改正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七、勞動紀律

(一)乙方應自覺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企業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二)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頂。

八、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變更

(一)甲乙雙方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二)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九、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續訂

(一)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由甲方提出協商解除合同的,應依法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由乙方提出協商解除合同的,甲方無需支付乙方經濟補償。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并有權要求甲方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因甲方過錯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且無需支付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乙方過錯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員工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支付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1、乙方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方與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但應支付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1、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七)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本合同第九條第五、六項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甲方依本項第1目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應支付乙方終止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但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

甲方依照本項第4目、第5目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應支付乙方終止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九)勞動合同期滿,有第九條第七項規定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但是,本合同第七項第2目規定乙方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勞動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十)經濟補償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乙方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乙方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乙方月工資高于甲方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乙方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十一)勞動合同期滿而甲方需續延勞動合同的,應在勞動合同期滿前30日內將《續訂勞動合同意向通知書》送達乙方,經雙方協商同意續延勞動合同的,應在勞動合同期滿前30日內重新訂立勞動合同;重新訂立的勞動合同,自前份勞動合同期滿次日起生效。

十、違約責任

(一)乙方違反培訓協議中的服務期約定,應當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二)乙方違反雙方簽訂的競業限制協議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三)乙方試用期滿后解除勞動合同而未提前30天通知的,或者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而未提前3天通知的,或自動離職的,以乙方日工資為標準,每延遲1日支付1日工資的賠償金;給甲方造成其他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賠償金額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招收錄用乙方所支付的費用、培訓費用、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四)勞動合同依法被確認無效,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有過錯的一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五)甲方違約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合同第九條第十項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六)任何一方的其他違約行為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按法律規定賠償對方經濟損失。

十一、爭議處理

雙方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可先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其他約定

(一)雙方在此之前簽訂的所有勞動合同,凡與本合同不一致的,應以本合同為準,雙方專門針對培訓、商業秘密保護、競業限制、購房等個別事項簽訂的協議除外。

(二)乙方保證與甲方簽訂本合同時,已與其他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了勞動關系,并提供相關單位的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證明,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由于乙方的過錯,導致甲方被乙方原工作單位追訴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損失。

(三)乙方因故辭職,應按照甲方的有關規章制度辦理完工作交接手續后方可離職,否則甲方有權不予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有關手續(包括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辦理檔案和社保關系的轉移等手續)。

(四)甲乙雙方另行簽訂的培訓協議、保密協議、競業限制協議等與勞動合同相關的協議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五)甲方在企業內公開發布的各項規章制度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除非該制度違反了國家法律法規或與本協議相沖突,否則視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

(六)合同未盡事宜或合同條款與勞動法規有抵觸的,按現行勞動法規執行。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章生效,涂改或冒簽無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勞動合同書電子版(篇二)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員工、工作人員)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勞動合同:

一、生產(工作)任務

甲方根據生產(工作)實際需要,聘用乙方在____崗位從事____工種工作,擔任____職務。

二、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_種形式確定合同期限:

1、合同期限為____年____個月,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前____個月為試用期(見習期)

2、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具體工作任務為____,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預計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工作時間

甲方對乙方實行第____種工作制:

1、每日工作____小時、每周工作____小時標準工時制。

2、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四、工資待遇

(一)工資收入構成:

乙方的工資收入由幾部分構成。

(二)工資標準:

1、試用期(見習期)工資待遇為____。

2、試用期(見習期)滿后的工資待遇為____。

3、雙方約定的工資標準不得低于示范區最低工資標準。

乙方的工資待遇調整按甲方工資分配制度和管理辦法執行。

五、違約責任

1、由于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相應責任;雙方均有過錯的,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各自承擔應負的責任。

2、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同條款,均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確定辦法為__;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根據后果和責任向對方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數額的確定辦法為____;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未能履行合同并給對方帶來損害的,不承擔相應責任。

六、合同爭議處理

發生勞動爭議后,甲乙雙方應積極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小組)或工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方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其他

1、本合同其他條款和未盡事宜按集體合同約定或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2、本合同簽訂后,甲方應在一月內辦理合同鑒證手續。本合同一式3份,雙方各1份,員工本人檔案存入1份。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書電子版(篇三)

聘用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聯系電話:

受聘人(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受聘崗位:口腔醫師

茲有聘用單位(甲方):決定聘用乙方(受聘人):從事口腔醫療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聘用期限:

自__年7月1日至__年6月31日止,聘期壹年。聘期滿前壹月經甲乙雙方認可協商后可續簽合同。

二、工資待遇與獎懲

正式聘用期年工資為:16000元,請假時間不扣工資。

三、甲方的權力與義務:

1、積極為乙方提供開展工作所需的辦公場所、設施及必要的用品,由具體聘用部門負責安排。

2、及時按標準向乙方兌現工資及獎懲資金。

3、按照口腔診所工作要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資格證及其他證件,乙方提供并備查,同時協助指導乙方辦理具體手續。

四、乙方的權力與義務:

1、簽署合同后,乙方辦理好各種變更注冊和登記手續,利于聘用期工作的開展。

2、嚴格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相關技術操作規程,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在診所工作期間,對診所的技術工作具有指導的義務。

3、乙方因事需要請假,甲方應予以批準,并不扣除乙方工資。因乙方不在診所的情況下,甲方聘請的人員在工作中出現的醫療差錯、糾紛甚至事故,乙方不承擔任何醫療和民事的法律責任。

五、違約責任:

此合同甲、乙雙方應嚴格執行,如若違約,違約方按國家現行有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六、合同生效與終止: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2、合同終止于聘用期滿之日,雙方協商愿意續簽者,需在期滿前壹月內辦理,過期補簽者不計入連續聘用期限。

七、合同簽署與爭議:

1、具體程序為:

(1)甲方提出聘用申請,

(2)乙方同意

(3)乙方將醫師資格證書、醫務人員聘用合同及身份證復印件交于甲方。

(4)甲方和乙方簽署生效。

2、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八、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方各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書電子版(篇四)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

性別:________

年齡: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現在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私營企業暫行條例》及有關勞動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____年。其中試用期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__個月。

第二條生產(工作)任務:甲方安排乙方從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乙方同意按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在_____________,承擔任務,擔任______________工種。乙方應達到的數量、質量指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勞動(工作)條件為保證乙方完成合同要求的生產(工作)任務,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生產安全、勞動保護、衛生健康等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具體內容如下:(略)

第四條勞動紀律

1、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制定各項規章制度,具體內容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應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積極完成所從事的工作。

第五條工作時間和勞動報酬

1、甲方應實行每日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的工作制,因生產需要確需延長工作時間時,須經乙方本人同意,并發給乙方加班工資。日加斑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加班不得超過36小時。乙方如為孕期、哺乳期女工,甲方不得安排其加班加點。

2、甲方依照國家法律和有關政策規定,同乙方協商確定的具體工資標準和工資方式以及獎金、津貼、補貼如下:(略)

3、甲方應當每月按期給乙方發放工資,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資水平。

第六條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乙方工資總額的_____%,乙方按不超過本人工資的________%,,按月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所屬的社會保險事業管理機構繳納退休養老金。

第七條

1、第2款第(2)項和第3款規定而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應按乙方工作每滿________年(滿半年不滿________年的按________年計算)發給乙方1個月標準工資的生活補助費。同時,如合同期未滿,甲方應發給乙方合同期的內的失業補償費,標準為:距合同期滿,每相差________年發給相當于乙方標準工資1個月的補償費,生活補助費、補償費分別合計最高不超過12個月乙方標準工資。

2、甲方參照(國營企業職工待業保險暫行規定)向待業保險機構繳納待業保險基金,乙方待業期間可享受特業保險待遇。

3、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病,治療期間工資照發,所需醫療費用由甲方支付。醫療終結,經市(縣)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確認為殘廢的,由甲方發給殘廢金。乙方因工殘廢或患職業病死亡,由甲方發給喪葬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殘廢金、喪葬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的標準,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4、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其工作時間長短給予3至6個月的醫療期。在醫療期間發給不低于本人原工資60%的病假工資。

5、乙方為女職工,期孕期、產假和哺乳期的待遇按《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及有關規定執行。

6、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協商確定的假日、公休假、婚喪假、探親假是:(略)

第八條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方因停產、調整年產任務,或者由于情況變化,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的相關內容。

2、在下列情況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經發現不符合用工條件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甲方歇業,宣告破產,或者頻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的。

(4)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略)

3、下列情況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甲方違反國家規定,無安全防護設施,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2)甲方無力或不按照合同規定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3)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政策、法規,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4)乙方本人有正當理由要求辭職的。

4、乙方被勞動教養,以及受刑事處分的,合同自行解除。

5、甲乙雙方任何一方解除合同,應當提前30天通知對方,并辦理解除合同的手續。試用期內應解除合同的,不需要提前通知對方。

6、在下列情況下,甲方不得解除乙方合同:

(1)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本條第2款規定的;

(2)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乙方在孕期、產假和哺乳期間的。

7、合同期限屆滿,應即終止執行。由于生產、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第九條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事項

1、甲方為乙方提供住房或住房補貼;

2、甲方為乙方解決伙食問題;

3、甲方按國家規定的補貼項目,每月應發給乙方共計__________;

4、除國家規定以外,在下列情況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5、除國家規定以外,在下列情況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6、甲方出資培訓乙方后,乙方應為甲方服務________年。否則,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培訓費______元;

第十條違反勞動合同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1、由于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法律責任;如屬雙方過錯,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法律責任;

2、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或者一方受損害的,可不承擔法律責任;

3、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同時,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是:

4、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應根據后果和責任向對方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標準是:

第十一條爭議處理

勞動爭議發生后,當事人可以向本企業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政策等有抵觸的,按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第十三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涂改、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_____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簽章)

法定代表人:(蓋章)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鑒證機關:____________(蓋章)

合同鑒證人:________________(簽章)

合同鑒證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書電子版(篇五)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文件相關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信的原則,甲、乙雙方就_______(工程)勞力施工承包事宜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工程承包范圍

工程承包形式為大清包工程。由基礎墊層清理土方開始至工程完工交付使用清理保潔完成,按施工圖紙及圖紙會審、甲方通知(除室外塑鋼門窗制作、安裝,防水施工,有線電視、電話、可視對講安裝、但包括弱電預埋、屋頂太陽能系統、入戶門安裝的全部人工費,機械費,周轉材料費,二次倒運費,材料裝卸費,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費用。防盜護欄外加工歸甲方。各種管道進戶散水外1.5米以內歸乙方施工。配電總配電箱下口以內歸乙方施工。樓梯護欄歸乙方焊制加工。由甲方安排施工的單項工程乙方必須積極配合施工。

第三條 工程工期

1.計劃開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計劃完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總日歷天數180天;

2.主要節點工期:主體封頂90天,裝修90天_

3.乙方應無條件執行甲方的進度計劃安排(包括新調整的進度計劃)。

第四條 工程質量標準

所承包工程范圍內的工程質量必須達到優良工程

第五條 組成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本工程施工圖紙及國家現行或行業標準規范;

注:上述文件應互為補充,在合同中出現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按上述順序解釋,不能清楚解釋時,在不影響工程正常施工進度的情況下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六條 標準規范

第七條 甲方責任和義務

1.負責統一制定各項管理目標,組織編制施工計劃、物資需用量計劃表,實施對工程質量、工期、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計量檢測、實驗化驗的控制、監督、檢查和驗收。

2.負責與業主、監理、設計及有關部門工作聯系,協調現場工作關系。

3.根據工程情況要求乙方增減施工人數,滿足施工生產需要。

對施工質量低劣、技術差、不服從指揮、有違法亂紀行為的'人員予以清退。

4.及時提供由甲方供應的沙子、碎石、水泥、鋼材、商品混凝土、混凝土空心條板、室內門、室內門框、磚、裝修材料、水暖電安裝材料等施工材料,水、電費。

5.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

6.統籌安排、協調解決乙方施工人員生活臨時設施、用水、用電。

7.協助乙方辦理現場施工人員出入證件,其費用由乙方自理。

8.施工用水甲方部置水管到現場,閥門以下由乙方負責;

施工用電甲方布置到二級配電箱上口,三級箱及開關箱、電纜由乙方負責。

9.現場施工工人的工資發放由乙方造冊、制表,甲方負責監督工人的工資資金使用情況及實際發放情況,工人簽字后的工資表報甲方一份備案。

手續不齊全停止下次工程款的撥付。

10.甲方使用乙方清工按每市場價格實際情況支付,下次甲方撥款時支付。

第八條 乙方責任和義務

1.遵守國家政策和法律法規;

遵守業主和甲方企業的相關規章制度,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環境和職業健康安全、勞動保護等工作。

2.嚴格按照設計圖紙、施工驗收規范、有關技術要求及施工組織設計精心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達到約定的標準,對本合同勞務承包范圍內的工程質量向甲方負責;

根據業主或甲方的計劃要求(包括調整后的計劃),合理組織,科學安排作業計劃,投入足夠的人力、物力、保證工期;承擔由于自身責任造成的質量返修、工期拖延損失及各種罰款。

3.應按要求和承諾的管理人員、安全員(持證)保質保量到位。

技術工人必須按國家規定持上崗,技工必須有職業技能操作證,持證率達到100%。特殊工種必須有特種作業操作證,持證率達到100%

4.服從甲方和業主的監督、檢查、管理;接受甲方和業主有關人員對質量、進度、技術、安全

5.做好施工場地周圍建筑物、構筑物和地下管線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護工作。

因乙方責任發生損壞,應自行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損失及各種罰款:

6.按甲方統一規劃堆放材料、機具;

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的材料。

7.按國家政策規定與每個務工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并按合同所約定的條款支付務工人員工資(務工人員工資每月造冊備案),承擔因此項工作不到位而引起的糾紛或當地相關行政部門的處罰及責任后果;

8.為其施工人配備必要的勞動保護和安全防護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工作服、手套及其它相關的防護用品)。

乙方工人住宿的床具由乙方負責。

9.進場施工人員要求具備思想素質好、身體健康、技術熟練等條件;

禁止18歲以下的未成年人和55歲以上的老人及體弱病殘人員;架子工種不得超過50歲;禁止使用不法人員,乙方應承擔因使用以上不合格人員而引起的責任和后果。

10.甲方在資金暫時不到位,業主未能按時拔付工程款的情況下,乙方不得因此而影響正常施工,不得聚眾鬧事,做到對甲方的諒解。

11.乙方負責綁絲、鉛絲、電焊條、拉片,螺栓管,各種氣體等全部低值易耗品采購及費用。

12.乙方提前10天向甲方上報材料計劃,以給甲方采購材料的時間,如提供材料計劃不及時,造成窩工,乙方自負。

13.乙方不得將本工程轉包給他人,必須由乙方承包作業。

否則乙方將依法承擔責任。

14.乙方在簽訂合同時,必須提供企業資質證書、營業執照、安全資質、管理人員的花名冊,以上證件加蓋乙方公章,甲方存留。

乙方需將其勞務人員登記造冊(須寫明姓名、性別、年齡、籍貫、工種、身份證號碼)及身份證復印件、特殊工種復印件,一并作為本合同附件。

15.勞動保證金由乙方支付,退回后返回乙方。

第九條 環境保護、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

1.甲方應集中組織對乙方進場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環境保護以及公司相關制度等方面的教育;

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及公司相關規章制度、監督、監控乙方的相關工作實施情況,使其體系有效運行。

2.乙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施工標準進行施工;

加強對現場操作工人的安全教育;認真落實安全措施,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確保安全生產;隨時接受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及違章操作造成事故,承擔一切責任后果和經濟費用。

3.乙方就嚴格執行建設主管部門及環保、消防、環衛等到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的管理規定,做到文明施工;

保證施工現場整潔有序,符合文明施工的有關規定和要求,維護甲方良好的企業形象,并承擔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

加強現場管理,采取一切適當的措施,保護現場內外環境,限制由施工作業引起的噪音或其它污染;避免對公眾和第三方財產造成損害和妨礙。

第十條 材料、設備供應與管理

1.甲方提供給乙方使用的材料實行調拔制,根據工程計劃需要向乙方提供。

2.乙方就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供應的材料(包括領用、保管、裝卸、退庫、辦理相關手續、按甲方指定的場內地點歸類堆放);

因保管和使用不善發生丟失、損壞,乙方應按領用時的價格賠償。

第十一條 承包方式、價格及包含的內容

1.承包方式及單價。

承包方式為大清包,承包價格 396 /平方米,包括地下室面積其他按國家規定規定執行。承包價格不包含稅款。

2.承包價格所包含的內容:

承包價格包括施工期間乙方的各類風險及施工人員工資和調遣費:機具費用;各類材料的場內二次倒運;自然氣候影響停水、停電、待料等不可預見工日費用;包括周轉材料的領用、裝卸、看護、保管、退庫;勞動保護用品費用(安全帽、安全帶、手套等);安全防護設施的搭拆(安全網、防護欄桿、防護棚等);文明施工費用(包括上級部門對現場的各類檢查所發生的臨時用工);承包工程范圍內的測量放線、材料試驗、電工、機械設備維修和安裝拆卸配合用工;預防一般性自然災害所采取的措施用工費用;

3.勞務承包人委派的合同價款收取負責人為 ,身份證號碼: 職務: 長期聯系電話: 家庭住址:

4.勞務承包人委派的擔任住工地履行本合同的負責人為 ,職務項目經理,電話號碼: 身份證號碼: 。委托權限:負責唐山開灤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棚戶區改造工程化工小區 樓的施工及相關結算事宜。

5.本合同單價為一次包死價格,在合同實施期間不因其它因素變化而調整變動。

第十二條 結算辦法及付款方式

1.每月25日由甲方按乙方實際完成工程量(或按工程進度節點)結算勞務承包費,次月5日按合同價款結算完畢,交甲方財務部門作為支付勞務承包費用的依據。

2.甲方不預付乙方生活費用,勞務承包費用按月支付,工程付款節點地下室現澆頂混凝土澆筑完,三層現澆頂澆筑完成,主體封頂,外裝修完成,工程全部完工。

工程竣工驗收付款到95%,留5%質量保證金無質量問題達到合同要求后由竣工驗收之日起開始記時,保修期滿,三個月內付無息保修金,付款時間為業主付款后,支付上月結算款的___75____%。所承包工程完工后付結算款的__95_____%。

第十三條 施工驗收

1.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組織施工,確保施工質量。

施工完畢,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提交自檢報告,通知驗收;甲方應當及時對乙方施工成果組織有關部門進行初步驗收,驗收合格后再進入下道工序施工作業;驗收結果表明乙方施工質量不合格時,乙方應負責無償修復,不延長工期,并承擔由此導致的甲方的相關損失。

2.乙方應配合甲方對其工作進行的初步驗收及工程竣工驗收;

甲方或施工場地內第三方的工作必須乙方配合時,乙方應按甲方的指令予以配合。(配合第三方工作的費用另外協商)

第十四條 工程保修

1.保修范圍、期限:_____

2.保修期間,乙方應在接到維修通知后按甲方要求內容和時間派人維修,若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執行,甲方可委托其它單位或人員修理,其費用由乙方承擔。

3.工程質量保修金5%,工程竣工驗收(以竣工驗收單)為準,開始計算工程保修期,保修期一年,過保修期后如無質量問題三個月內無息返還工程質量保修金。

第十五條 保險

1.乙方負責人必須為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并為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設備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2.保險事故發生時,甲、乙雙方有責任采取必要的措施減少損失。

3.甲、乙簽訂安全生產協議書。

第十六條 爭議

1.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自行協商解決;

否則,雙方應在合同簽訂所在地勞動仲裁部門或人民法院解決。

2.發生爭議后,除非出現下列情況,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工作連續,保護好已完工作成果;

3.單方違約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議終止合同;

4.調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為雙方接受;

5.仲裁機構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6.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第十七條 合同履約保證金

1.乙方向甲方繳納合同履約保證金_______元。

2.合同履約保證金所含內容應包括本合同內所定的各項批標及投標文件內的承諾條件,如:工期、質量、安全、環境保護、文明施工、施工高峰期所到位人員數

3.本工程完工后,乙方按雙方所簽訂合同的內容完成,經有關部門驗收符合本合同規定的要求,則甲方在一月內返還乙方的履約保證金(不計利息)。

第十八條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的標準執行甲方與業主簽訂的合同,當甲方與業主簽訂的合同沒有相應標準時,執行國家或地方政府規定。

2.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項目經理,并在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迅速采取措施,盡量減少損失,甲方應協助乙方采取措施。

3.因不可抗力事件延誤的工作時間相就順延。

4.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第十九條 合同解除

1.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因一方違約或因業主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緩建,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可以解除合同。

2.因不可抗力或業主原因造成合同解除,乙方就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要求撤出施工場地;

甲方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作勞務報酬。

第二十條 合同終止

雙方履行合同全部義務;勞務報酬價款支付完畢;乙方向甲方交付本合同承包工程作業成果,并經竣工驗收合格后;保修期滿未發生質量問題,本合同即告終止。

第二十一條 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份, 甲方份;乙方份。

第二十二條 補充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三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雙方約定_______后生效。

合同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書電子版(篇六)

甲方____與乙方____原于___年___月___日簽訂的'合字第____號

________合同,現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____方無法繼續履行合同,經雙方協商同意,該合同于___ 年___月____日予以終止,不再履行,且因合同所產生的一切責任和后果互不追究。

本協議由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協議書一式兩份,由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乙 方:(蓋章)

代表人:(蓋章) 代表人:(蓋章)

年 月 日

2023精選安徽勞動合同法范文匯集六篇


在勞動者被用人單位雇用后,簽訂雙方滿意的勞動合同是非常有必要的。勞動合同可以避免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不必要的爭端,簽訂勞動合同要注意合同中的細節條款。一份標準的勞動合同應該具備哪些要素?下面的內容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2023精選安徽勞動合同法范文匯集六篇,歡迎閱讀,希望您能閱讀并收藏。

安徽勞動合同法1

2012年12月28日,我國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表決通過關于修改勞動合同法的決定,國家主席胡錦濤簽署第73號主席令予以公布。

修改后的勞動合同法規定,經營勞務派遣業務應當具備的條件包括注冊資本不得少于人民幣二百萬元、有與開展業務相適應的固定的經營場所和設施等。同時還規定,經營勞務派遣業務,應當向勞動行政部門依法申請行政許可。

修改后的勞動合同法規定,被派遣勞動者享有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用工單位應當按照同工同酬原則,對被派遣勞動者與本單位同類崗位的勞動者實行相同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

修改后的勞動合同法還規定,勞動合同用工是我國的企業基本用工形式。勞務派遣用工是補充形式,只能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同時規定,用工單位應當嚴格控制勞務派遣用工數量,不得超過其用工總量的一定比例,具體比例由國務院勞動行政部門規定。

修改后的勞動合同法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

第七十三號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決定》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于2012年12月28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胡錦濤

2012年12月28日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決定

(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

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決定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作如下修改:

一、將第五十七條修改為:經營勞務派遣業務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注冊資本不得少于人民幣二百萬元;

(二)有與開展業務相適應的固定的經營場所和設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勞務派遣管理制度;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經營勞務派遣業務,應當向勞動行政部門依法申請行政許可;經許可的,依法辦理相應的公司登記。未經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經營勞務派遣業務。

二、將第六十三條修改為:被派遣勞動者享有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用工單位應當按照同工同酬原則,對被派遣勞動者與本單位同類崗位的勞動者實行相同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用工單位無同類崗位勞動者的,參照用工單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

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和與用工單位訂立的勞務派遣協議,載明或者約定的向被派遣勞動者支付的勞動報酬應當符合前款規定。

三、將第六十六條修改為:勞動合同用工是我國的企業基本用工形式。勞務派遣用工是補充形式,只能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

前款規定的臨時性工作崗位是指存續時間不超過六個月的崗位;輔助性工作崗位是指為主營業務崗位提供服務的非主營業務崗位;替代性工作崗位是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因脫產學習、休假等原因無法工作的一定期間內,可以由其他勞動者替代工作的崗位。

用工單位應當嚴格控制勞務派遣用工數量,不得超過其用工總量的一定比例,具體比例由國務院勞動行政部門規定。

四、將第九十二條修改為:違反本法規定,未經許可,擅自經營勞務派遣業務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可以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勞務派遣單位、用工單位違反本法有關勞務派遣規定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以每人五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標準處以罰款,對勞務派遣單位,吊銷其勞務派遣業務經營許可證。用工單位給被派遣勞動者造成損害的,勞務派遣單位與用工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本決定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

本決定公布前已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和勞務派遣協議繼續履行至期限屆滿,但是勞動合同和勞務派遣協議的內容不符合本決定關于按照同工同酬原則實行相同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的規定的,應當依照本決定進行調整;本決定施行前經營勞務派遣業務的單位,應當在本決定施行之日起一年內依法取得行政許可并辦理公司變更登記,方可經營新的勞務派遣業務。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勞動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根據本決定作相應修改,重新公布。

現行有效的2008年1月1日勞動合同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2007年6月29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

安徽勞動合同法2

據悉,銀行和壟斷國企成為這項新勞動法影響最大的行業之一。根據記者對11家上市銀行披露的臨時用工情況進行的統計,總計使用派遣工19、12萬人。同工同酬的最直接結果就是,企業如果真的執行該法律,那么企業成本將會有明顯上升。因此,人們紛紛懷疑,該法究竟能否真正落地。

現實中,同工同酬在很多國家一直以來都是人們努力爭取的美好愿望而已。事實上,同工同酬的概念范圍很廣,并不僅限于人們眼下討論的正式工與臨時工的同工同酬,還有男女同工同酬,不同族裔的同工同酬等等。在我們國家,市場經濟體制脫胎于計劃經濟,臨時工成了一種經濟遺留產物,它之所以普遍存在于企業,是因為其人力成本較低,解約也自由,而且企業對他們的各種保障也不必掛在心上,因為沒有什么強制性的法律要求企業對其提供保障性福利。

盡管很多人認為,新法過于嚴厲,擔心損害企業競爭力以及市場制度。但是,坦率地說,這是一種對于歷史欠賬的彌補。原來對于員工合法權利以及福利保障的缺失,不應該成為一種慣性力量,存在的并不就是合理的。否則,很多改革就無進行的必要。改革就是需要突破各種既得利益群體的阻力,他們經常就是以經濟發展以及現存的格局利益來說事推諉。已送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工資支付條例》,就是因為工資集體協商、企業職工工資正常增長機制、勞動定額、加班費標準以及工資支付等多個問題,而遇到了壟斷國企的阻力。

不過,一些人對這項新法的具體實施存疑是合理的。最簡單和最直觀的一件事是,這項新法誰來督促與監督呢?臨時工都是企業中人,假如他們自己投訴自己所在的企業,那么也就是說,可能會面臨被炒掉的危險。在就業形勢嚴峻的情況之下,這對他們來說是不可能的。

真正的解決方案,除了有嚴厲的勞動法來保護員工權益以外,還需要讓員工們真正享有有效的集體談判權利。發達國家對于勞工權益保護的秘訣之一,就在于賦予他們保護自己的權利與途徑。除此之外,還有各行各業的行業協會充當了保護行業工人的角色,一個感覺工資與權利受到了不公正對待的人,可以向其行業協會投訴企業,行業協會的凌厲介入成了保護員工的最有效手段。沒有一個企業可以任意魚肉小人物。

安徽勞動合同法3

1、《待崗人員管理暫行規定》規章制度

一、為深化勞動人事制度改革,加強勞動紀律,加大內部勞動管理力度,結合我所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二、待崗人員是指在機構調整或科技體制改革過程中,競聘崗位或無科研任務而未予聘任的職工。

三、待崗人員待崗期間工資待遇按如下原則辦理:

1.自列為待崗人員的下月起,三個月內工資待遇不變(不含績效津貼和項目負責人崗位補貼等款項),第四個月起,只發職務工資、醫藥補貼、托兒補貼、物價補貼、房租提價補貼等工資款項(含今后新增的有專項經費支持的政策性補貼款項);若上述所發工資款項之和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則改按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發放。

2. 若六個月內仍未聘任上崗,從第七個月起,按北京市規定的最低生活費標準發放。

四、待崗人員暫由人事部門管理,其工資及行政關系轉歸所組織人事處。

五、待崗人員的各種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等按國家或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六、對于具備上崗條件無正當理由不參加崗位競聘的待崗人員,按以下辦法辦理:

(1) 第一次給予告誡,并按北京市最低生活費標準發放生活費;

(2) 第二次停發全部工資;

(3) 第三次予以自動離職或除名處理。

七、對未經組織批準且未辦理任何手續又到其他單位謀職的待崗職工,除停發全部工資外,并按曠工辦理。對連續曠工超過十五天且經批評教育無效的,按除名處理。

2、待崗工資標準概念

待崗工資是用人單位因生產經營暫時困難安排職工待崗,未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

3、待崗工資標準

企業在職工待崗期間,應按國家和本市規定為職工交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并支付生活費。

按目前的規定,非因勞動者本人原因造成用人單位停工、停業的,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用人單位 應當按照提供正常勞動支付勞動者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據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按照雙方新約定的標準支付工資,但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 用人單位沒有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應當按照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80%支付勞動者基本生活費。

通過上文勞動合同法關于待崗的規定,可以了解到,不同性質的待崗就有不同的規定,如果是企業的經濟原因,或者員工的違反公司知道造成損失的原因。只要員工是待崗狀態,企業都必須按照相關法律支付員工工資和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但是,如果是員工未經批準自行待崗的,企業給予警告后,可以不支付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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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勞動合同法4

一、典型案例

甲公司因為經營的需要,決定撤掉電腦部,而決定將電腦事務外包給電腦服務公司,因此需要解雇電腦部的工程師。

1、甲公司是否可以援引“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為由,解除與涉案工程師的勞動合同?

2、解雇涉案工程師之前,盡管甲公司無法再安排這些工程師的工作,甲公司是否必須履行與涉案工程師協商變更合同的法律程序?

3、甲公司應當為本案制定哪些法律文件或者合同?

二、法律分析

1、本案的法律問題是:用人單位因為經營的需要,決定撤掉某個部門,進而需要解雇該部門的員工,是否屬于《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三)規定的“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

司法實踐中,此等情況可以視為“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

當然此“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與經濟性裁員條款(《勞動合同法》第41條)所提到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應作不同理解,后者的變化是指經濟困難帶來的變化,而此處的變化則指的是一種積極的變化。

2、值得注意的是用人單位在決定解雇之前,必須與勞動者協商,看是否可以變更勞動合同內容,只有在無法協商變更時,用人單位才可以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方可解除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如不經過此程序而直接解雇涉案工程師,則有可能被認為是非法解雇,用人單位則面臨繼續履行勞動合同并支付此間工資損失的法律風險或者面臨相當于經濟補償金二倍的賠償金的法律風險。

3、用人單位需要準備如下文件來避免未來可能發生的勞動爭議:

(1)通知涉案工程師協商變更勞動合同的書面通知以及簽收回執,變更的內容可以是:調崗、降薪或者調往外地等等,同時注明如果一段時間不回復,則視為不同意變更合同。

(2)如果涉案工程師不同意變更,則可以選擇額外支付一個月的代通知金來解除與其的勞動合同或者提前30天通知后再解除合同;

(3)用人單位此時一定要與涉案工程師簽訂一個協議,明確雙方責任和義務已經兩清,不再有任何未決之爭議。

作者簡介:楊乾武,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合伙人,香港大學法學碩士清華大學法學學士、清華大學法律碩士職業導師、 深圳電臺法律主持人執業領域楊乾武律師在公司與企業法律事務以及法律培訓方面擁有豐富的經驗。在訴訟與仲裁領域的勞動爭議、知識產權、地產與建筑、人身損害賠償、合同糾紛和行政訴訟方面,楊律師均有較多的成功案例。

安徽勞動合同法5

勞動合同法》自20xx年1月1日起頒布實施是我國勞動立法的重要成果,對規范勞動合同制度意義重大,勞動合同法實施。20xx年9月18日,國務院頒布《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進一步規范和完善我國勞動合同制度,有利于人民法院更好地審理勞動糾紛案件。在近兩年的審判實踐中,勞動糾紛案件中也發現一些問題。為此,筆者結合實踐情況對以下幾個問題予以探討:

一、勞動關系雙方當事人未訂立書面合同的處理

《勞動合同法》第三條明確規定,勞動合同的訂立和履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原則。對于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以下簡稱“《實施條例》”)第六條也做出了規定,但勞動者已經實際為用人單位工作,用人單位超過一個月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合同的,是否需要雙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應當考慮用人單位是否履行誠實磋商的義務以及是否存在勞動者拒絕訂立等情況。如用人單位已盡到誠信義務,而因不可抗力、意外情況或者勞動者拒絕簽訂等用人單位以外的原因,造成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不屬于《實施條例》第六條所稱的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情況;因用人單位原因造成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向勞動者支付雙倍工資;但因勞動者拒絕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并拒絕繼續履行的,視為勞動者單方終止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期滿后,勞動者繼續為用人單位提供勞動,用人單位未表示異議,但當事人未續訂書面勞動合同的,當事人應及時補訂書面勞動合同。如果用人單位已盡到誠實信用義務,因勞動者原因未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可以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系,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如果勞動者拒絕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并拒絕繼續履行的,視為勞動者單方終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勞動者已實際工作期間的相應報酬,但無須支付經濟補償金。

《實施條例》對于用人單位超過1個月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的情形進行了懲罰性規定。但在實踐中,如果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而用人單位也沒有終止與勞動者的勞動關系,繼續保持一種事實勞動關系。那么,在勞動者解除勞動關系后,用人單位是否還需要支付勞動者雙倍工資?這點現行立法沒有規定,實踐中用人單位認為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過錯在于勞動者,是勞動者不愿簽訂勞動合同而不是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此時要求無過錯的用人單位承擔雙倍工資賠償不甚合理。所以,以民法中的誠信原則及過錯主義為基礎,特別規定“因不可抗力、意外情況或者勞動者拒絕簽訂等用人單位以外的原因”導致勞動合同沒有訂立的,無需承擔雙倍工資賠償。

對于這個問題的解決,并非沒照顧勞動者的權利,對上述問題企業應相應承擔舉證責任。特別是對于因勞動者原因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企業至少應當舉證:其一,企業已經通知員工訂立書面勞動合同,這主要通過《勞動合同訂立通知書》的“本文”體現,比如“員工應在收到本通知書或公司公告期5個工作日內與公司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等表述;其二,勞動者未按要求在合理的時間內訂立,這主要通過《勞動合同訂立通知書》的“回執”體現,比如“本人已簽收該《勞動合同通知書》,若在5個工作日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拒絕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等表述;三是勞動合同的條款內容具有相應合理性,這也可以通過《勞動合同訂立通知書》的“本文”體現,比如“員工的相關勞動待遇按照《錄用通知》的約定或《薪酬管理制度》的相關規定確定”等表述,以體現合理公平原則。

二、《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第二款第三項中關于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連續訂立幾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以后,續訂合同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合同

對于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企業應予以特別的重視。盡管對少數外企而言,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已經成為常態,但畢竟多數企業會認為長期勞動合同可能會增加企業的負擔。

《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第二款第(三)項的規定,應當是指勞動者已經與用人單位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后,與勞動者第三次續訂合同時,勞動者提出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情形。但即便是《實施條例》實施以來,關于對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相關事項如何把握依然是仁者見仁、智者見智,各地仲裁和法院的審理口徑并不統一,合同范本《勞動合同法實施》。實務中,這些存在理解爭議的部分主要涉及:(1)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內容確定;(2)應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時而訂立了固定期勞動合同的處理;(3)構成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條件;(4)“連續二次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中“連續兩次”的理解;等等。對此該四種情形應當分別作出了相應處理:(1)應訂未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中權利義務關系,既包括書面合同方式確定的權利義務關系和以事實勞動方式確定的權利義務關系;(2)勞動者符合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條件,但與用人單位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該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對雙方當事人具有約束力。合同期限屆滿時,該合同自然終止;(3)合同期限的續延只是為了照顧勞動者的特殊情況,對合同終止時間進行了相應的延長,而非不得終止。因法定順延事由,使得勞動者在同一單位工作時間超過十年的,本期勞動合同期滿,合同當然終止;(4)“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勞動者已經與用人單位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后,與勞動者第三次續訂合同,也即企業有著二次續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機會。鑒于企業還是應當順應勞動合同立法關于勞動合同長期化的趨勢,對于符合公司發展理念的核心員工或符合法律法規要求情形的員工,企業應當主動與之訂立書面的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三、勞動者違反合同約定的期限解除合同,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返還特殊待遇的處理

實務中,很多企業為了留住核心人才,往往會給予其關乎個人生活重大事項的特殊福利待遇,比如房子、汽車、住房補貼,等等。與此同時,這些企業也往往會與這些享有了特殊福利待遇的員工約定服務期,即,若未服務滿約定的期間,該項特殊福利待遇相應退還。有人認為,企業的類似做法在《勞動合同法》實施后變為違法,應為《勞動合同法》僅僅規定了提供出資培訓的,才可以與員工約定服務期。其實,從公平性的角度出發,企業在勞動報酬之外給員工提供特殊福利待遇,應屬于民事法律調整之范疇,在符合合理性的前提下,應認定此種特殊福利待遇的給付是一種“預付”性質,相對應,在員工未按照約定期限付出勞動的,企業當然可以要求比例返還。

四、用人單位未足額交納社保金的認定及勞動者以此為由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給付補償金的確認

依法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和繳納社保金,是用人單位的基本義務。但是,勞動報酬和社保金的計算標準,在實際操作中往往比較復雜。而法律規定的目的就是要促使勞動合同當事人雙方都誠信履行,無論用人單位還是勞動者,其行使權利、履行義務都不能違背誠實信用的原則。如果用人單位存在有悖誠信的情況,從而拖延支付或拒絕支付的,才屬于立法所要規制的對象。因此,用人單位因主觀惡意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及“未繳納”社保金的,可以作為勞動者解除合同的理由。但對確因客觀原因引起的計算標準不清楚、有爭議,導致用人單位未能“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或“未繳納”社保金的,不能作為勞動者解除合同的依據。

勞動者以存在《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其他情形為由主張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遵循合法、合理、公平的原則,用人單位可就已誠信履行義務部分進行舉證。

另外,勞動者以此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同時提出給付補償金問題。筆者認為,沒有足額交納從法理上講就是違法的,但是,這里的“違法”對象不是用人單位,而是社保經辦機構。根據有關社保的法律法規,勞動行政部門或者其設立的社保經辦機構負責社保費用的征核工作,繳費單位和個人的繳費基數、比例、數額都是由其管理審核。用人單位按照社保經辦機構的要求交納社保費用,社保經辦機構對用人單位繳費信息應該予以核對。如果社保經辦機構最終核定了用人單位的社保繳費數額,那么用人單位就是依法足額交納了社保費用。因此,社保繳費數額經過社保經辦機構核定的用人單位,勞動者以未足額交納社保費用為由解除勞動合同并要求支付經濟補償的請求不能支持。勞動者對該項有異議的,可以依法采取相應的救濟途徑要求社保經辦機構予以解決。

五、因勞動者違規操作造成用人單位損失的賠償的程序問題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對于所謂的“重大損害”主要有以下三個方面的損失:1、財產方面的經濟損失;2、知識產權方面的損失;3、商業信譽方面的損失。如果用人單位僅僅是依此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合同,則不無爭議、但實踐中,往往有用人單位在解除與勞動者勞動合同后,在結算與勞動者報酬的同時將尚未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折抵勞動者給用人單位造成的損失,勞動糾紛由此而生。勞動者以用人單位未支付工資為由起訴用人單位,用人單位在訴訟中以勞動者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失抗辯,拒絕支付工資。對于用人單位是否可以因勞動者造成損失直接抵扣勞動者工資事宜,《勞動合同法》并未作出規定。

從法理上講,勞動者因嚴重失職,徇私舞給用人單位造成嚴重損害的,用人單位有權要求其在造成的損失范圍依法合理賠償。因此,如果勞動者自愿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就損失賠償達成協議,則法不予干預,應該予以尊重,這是權利自由處分的表現。如果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或勞動合同已就勞動者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賠償問題作出規定或約定,并告知勞動者該注意事項的,則用人單位也有權抵扣勞動者工資報酬。

安徽勞動合同法6

一、簽不簽勞動合同大不同

新法實施前,不訂立書面合同耗費勞動部門大量人力物力來檢查、督促,卻收效甚微。因為實際操作上,約定俗成與非法用工被懲處的成本很低,民不舉官不究出現許多漏洞。如今,新法的第十、第十四、第八十二條都有明確規定,只要建立勞動關系,就應當在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超過一年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者,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二、試用期長短大不同

原來的勞動法規定試用期為6個月,實際中用人單位的試用期更長,長期讓勞動者處于招之即來揮之即去的狀態,侵權行為普遍存在。而新法就鏟除了用人單位的免費午餐,對試用期內支付勞動者工資明確了3個條件:一是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二是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三是不得低于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而且還規定,合同期超3個月未滿1年的,試用期不超1個月;1~3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2個月;3年以上和無固定期限的,試用期不得超6個月。

三、承擔風險責任大不同

勞務派遣一度被推為轉移勞動力的最佳方式,把勞動者的風險轉移到了村委會、鄉政府、勞動部門等相關組織,發生了糾紛由他們來承接。在沒有解決問題前,被侵害的還是農民工的利益。新法認定,用工單位的責任通過協議方式轉移是無效的,發生糾紛后,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為共同被告,負連帶責任。而且規定不得將連續用工期限分割訂立數個短期勞務派遣協議,派遣單位和用人單位不得向勞動者收取任何費用。

合同分享:轉正勞動合同會提前章嗎范文匯集六篇


在進入公司工作的時候有很多事情需要注意,簽訂雙方滿意的勞動合同是不可忽視的一步。勞動合同是確立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勞動關系的基本前提,簽訂勞動合同要遵循內容合法的原則。有沒有可以參考借鑒的勞動合同模板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合同分享:轉正勞動合同會提前章嗎范文匯集六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轉正勞動合同會提前章嗎【篇1】

一、用人單位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規定

經濟補償是指企業依據國家有關規定或勞動合同約定,以貨幣形式直接支付給職工的勞動報酬。 經濟補償,一般根據勞動者在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和工資標準來計算具體金額。公式為: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月工資

工作年限的計算標準是: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6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不滿6個月的,按半個月工資標準支付。月工資的計算標準是: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濟補償金的月工資為企業正常生產情況下,職工解除勞動合同前12個月的本人月平均工資,工資計算標準最低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用人單位提前解除勞動合同需支付賠償金:

1、在勞動合同期內(如果勞動者沒有過錯)公司單方面解除合同,屬于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公司應支付2倍經濟補償金數額的賠償金。

2、如果公司解除勞動合同沒有提前30天通知勞動者,應再支付1個月工資的代通知金。

3、勞動合同法第87條規定: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47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4、經濟補償金的計算是半年內按照半個月計算,滿半年按照1個月計算。

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的相關規定

第五條 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根據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

第八條 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二、員工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是否要對單位進行賠償

問題涉及的相關法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一條規定:“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p>

《違反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第四條規定:“勞動者違反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勞動者應賠償用人單位下列損失:(一)用人單位招收錄用其所支付的費用;(二)用人單位為其支付的培訓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三)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四)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p>

《勞動法》第31條規定“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確立了勞動者的單方辭職權,對勞動者辭職并沒有設立實質性要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義務即可;《勞動法》的立法意圖是相當明確,具有積極社會意義,目的是為了保護在勞動法律關系處于弱者地位的勞動者,保護勞動者的自由選擇職業的權利,有利于勞動者根據自己的能力、特長、志趣和愛好,選擇最適合自己的職業,最大限度地發揮自己的潛能,實現自身的價值,更好地為社會創造財富,符合現代社會發展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勞動力資源配置的需要;勞動者在履行“提前通知義務”后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關系是行使法定授權,不違反《勞動法》,不構成“違約”。

勞動者提前解除勞動合同可能對用人單位造成一定的經濟損失,勞動者應當賠償用人單位由于勞動者辭職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國家通過法規嚴格限制經濟損失的范圍,原勞動部《違反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第四條“勞動者違反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勞動者應賠償用人單位下列損失: (一)用人單位招收錄用其所支付的費用;(二)用人單位為其支付的培訓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三)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四)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而且當用人單位存在以上經濟損失時才發生賠償,在用人單位沒有以上經濟損失時勞動者也不需要賠償。

目前我國許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要求勞動者在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時支付違約金,并且與勞動者的月工資相比較“違約金”畸高,一般都超過勞動者的年工資2-3倍;勞動者在履行“提前通知義務”后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關系是行使法定授權,不違反《勞動法》,不構成“違約”,也不存在支付違約金問題; 即便是將所謂“違約金”理解為“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勞動者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責任應當合理限制。

通常情況下,無論是哪方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都有可能涉及到違約,此時就需要看具體的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原因是什么,才能知道是否有相應的賠償。

轉正勞動合同會提前章嗎【篇2】

尊敬的各位領導:

本人申請提前解除與住六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

感謝公司五年多以來對我的培養,本人自xx年8月來公司以后,自認工作勤勤懇懇,積極努力,服從領導安排,但是五年來的工作未能夠得到領導的充分肯定,至今仍是一名普通科員,為此本人深感自責。

自本人成家以后,尤其感到收入低微,不足以維持家用,年近30的我深感壓力重大。另外,我家住房山區,距離單位50余公里,因此不得不每天早上6點出門坐車,晚上7點半才能到家,加之現崗位工作強度大,既要經常跑現場、查安全,又要審核設備資料、及時完成設備的登記備案工作,使我感到身心俱疲,實在是力不從心,加之睡眠不足,身體處于嚴重的亞健康狀態。

現本人的勞動合同即將于XX年8月6日到期,鑒于以上情況,本人希望可以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望領導能理解我的實際困難,予以批準,萬分感謝。

希望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辭職報告

此致

敬禮

xxx

20xx.x.x

轉正勞動合同會提前章嗎【篇3】

甲方:(用人單位)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通訊地址:

乙方:(勞動者)

身份證號:

一、在經過一段時間的工作之后,____(方)因為________原因要求提前解除與____(方)的勞動合同。經協商一致,甲乙雙方同意解除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自合同解除之日起,雙方的權利義務隨之終止。

二、雙方一致同意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解除勞動合同,雙方的勞動權利義務終止。

三、甲方應當支付乙方的工資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給乙方繳納的社保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甲方同意支付乙方一定的經濟補償金,為____元人民幣。風險提示: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________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________年的,按________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____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________年。

四、乙方自愿放棄其他所有訴求。

五、其他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名)年____月____日乙方:(蓋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名)年____月____日

轉正勞動合同會提前章嗎【篇4】

公司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怎么賠償

1,若公司確定是因業務調整的原因,不能繼續雇傭你,可以按照年度月平均工資*10+代通金(1個月)給補償金你。

2,若公司不是因業務調整的原因,不能繼續雇傭你,而是以此為借口,就是是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每工作一年支付2個月工資作為賠償金。

3、如果被辭退員工不同意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可主張要求繼續履行合同,并可主張用人單位賠償勞動合同解除日至恢復日之間的工資損失。其法律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和《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

4、如果被辭退員工不要求繼續履行合同而只是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在這種情況下,司法實踐中視為由用人單位提出,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其理論基礎是既然勞動者僅僅要求經濟補償,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則推定為勞動者對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無異議,因此屬于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勞動者可依法要求用人單位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用人單位應根據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

5、勞動者不主張繼續履行勞動合同而是要求用人單位賠償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至哺乳期滿的工資可否獲得支持?我認為,按照相關法律規定,勞動者提出此請求是不應當獲得支持的。理由如下:首先,勞動者不主張繼續履行勞動合同,僅僅是要求經濟賠償,可視為勞動者對解除合同無異議,接受用人單位的解除勞動合同的決定,性質等同于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雙方建立的勞動關系隨勞動合同的解除而消滅。其次,工資支付的前提條件是雙方存在勞動關系,沒有勞動關系就不存在支付工資一說,勞動者因不主張繼續履行勞動合同,自愿放棄了自己的勞動權利,雙方勞動關系解除,其要求賠償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至哺乳期滿的工資自然沒有法律依據。

轉正勞動合同會提前章嗎【篇5】

公司提前解除勞動合同(一)

“N+1”規則是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時離職補償金的簡單概括,《勞動民法典》中離職補償金的計算方法是勞動者每工作一年(包括超過6個月不滿12個月)補償一個月的工資加企業提前一個月通知兩部分,提前通知也可用一個月的工資來代替,“N”等于工作年限,“1”就是替代提前一個月通知的賠償金,這就是現在很多公司常用的“N+1”計算法則。

但是有的企業給員工灌輸了錯誤的概念,即按“N+1”進行補償,就可以合法合理地提前解除合同?!秳趧用穹ǖ洹芬幎巳N情況,即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只有符合以上三種情況用人單位才可以采用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的方式解除勞動合同。除此之外,諸如非工傷醫療期內、孕期哺乳期、在一個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等多種情況,都不適用“N+1”規則,不能提前解除勞動合同。

公司提前解除勞動合同(二)

(員工姓名)_______:

您(乙方)與本單位(甲方)于___年__月__日簽訂/續訂的______類型____期限的勞動合同,由于出現下列第____項情形,根據《_____公司勞動規章制度》第__條第__款的規定,決定從____年__月__日起解除勞動合同。

(一)試用期間不符合錄用條件。

(二)嚴重違反單位的規章制度。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單位造成重大損害。

(四)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嚴重影響工作,或經單位提出仍不改正。

(五)訂立勞動合同過程中有欺詐、脅迫、乘人之危的行為。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七)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八)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

(九)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

乙方在解除勞動合同后的有關經濟補償和工作交接等事宜,根據《勞動民法典》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第五十條的規定和雙方在勞動合同中已有的約定處理。因出現本通知書(一)至(六)項所列情形解除勞動合同的,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乙方在甲方的工作年限為____年,乙方在與甲方解除勞動合同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為______元人民幣。

通知方(簽名或蓋章)

年月日

個體戶勞動合同范本

餐飲勞動合同范本

公司勞動合同范本

轉正勞動合同會提前章嗎【篇6】

一、對于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問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中規定了解除勞動合同的四種情形:

1、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時,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36條規定)。

2、勞動者存在可解除勞動合同的法定情形時,用人單位可以隨時解勞動合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39條規定的情形)。

3、勞動者存在相應情形時,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40條與第41條規定的情形)。

4、勞動者存在法定的不得解除勞動合同情形時,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42條規定的情形)。

二、理論上用人單位是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的。但法律設定了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條件、程序與方式,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法定的程序、條件與方式解除勞動合同。非按照法定的程序、條件與方式解除勞動合同的,屬于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行為,用人單位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后果。

公司應該給你兩個補償,一個是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是2個月的工資。另一個是因為沒有提前三十天通知你解除勞動合同,應該給你一個月的工資。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四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一、對于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問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中規定了解除勞動合同的四種情形:

1、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時,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36條規定)。

2、勞動者存在可解除勞動合同的法定情形時,用人單位可以隨時解勞動合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39條規定的情形)。

3、勞動者存在相應情形時,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40條與第41條規定的情形)。

4、勞動者存在法定的不得解除勞動合同情形時,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42條規定的情形)。

二、理論上用人單位是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的。但法律設定了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條件、程序與方式,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法定的程序、條件與方式解除勞動合同。非按照法定的程序、條件與方式解除勞動合同的,屬于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行為,用人單位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后果。

附:法律規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四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裁減人員時,應當優先留用下列人員:

(一)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二)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三)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有需要扶養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單位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重新招用人員的,應當通知被裁減的人員,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用被裁減的人員。

第四十二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條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事先將理由通知工會。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工會有權要求用人單位糾正。用人單位應當研究工會的意見,并將處理結果書面通知工會。

第四十八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2、《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條用人單位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的規定,選擇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解除勞動合同的,其額外支付的工資應當按照該勞動者上一個月的工資標準確定。

3、《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短期勞動合同模板范文匯集


在平時生活中進入公司工作的時候,簽訂好勞動合同是需要多加重視的。合同可以保護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簽訂勞動合同要遵循內容合法的原則。是否在為勞動合同而煩惱呢?小編經過搜集和處理,為您提供短期勞動合同模板范文匯集,歡迎大家閱讀,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短期勞動合同模板【篇一】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___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電 話: ____________住址: ____________電話: ____________地 址: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勞動法》規定,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協議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或工作(工程)結束止。

二、工作內容

乙方自愿被甲方派送到 ,分配乙方在 崗位擔任 職務(工種)。在正常情況下乙方必須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三、工作時間

工作時間根據甲方的工作任務而定,以小時計算工作時間。

四、勞動報酬

甲方按月足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每月工資核發日發放工資;工資制度和分配形式按下列執行; 實行計時工資制,乙方完成生產(工作)任務,每小時工資 元或另行約定工資標準;

五、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不作為甲方正式員工。甲方僅提供雙方約定工資,不負擔社會保險及其他醫療、退休等福利。

六、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應遵守甲方有關規章制度和國家法律法規,如有違反,將按甲方有關規定處理,直至追究其法律責任。

七、違約責任

1、本協議具有法律效力,雙方應嚴格履行。

2、乙方按雙方約定完成工作,甲方將按約定全額支付工資。

3、一方違反本協議,給對方造成損失的,依照國家有關規定賠償相關損失。

八、因履行本協議發生勞動爭議,雙方均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按照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執行。

十、本協議雙方簽訂后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_____年 _____月_____日

短期勞動合同模板【篇二】

甲方(單位名稱): 單位地址: 負責人: 聯系電話: 乙方姓名:崗位: 性別:文化程度: 出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身份證號碼: 詳細住址: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____省公益性崗位管理暫行辦法》、《____市公益性崗位管理工作指南》等相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愿訂立本勞動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為一個月。

二、工作內容 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給乙方安排的生產(工作)崗位是:,生產(工作)任務:。

三、勞動報酬 用人單位為公益性崗位人員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和繳納社會保險費。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財政部門按季度撥付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具體為700元月。

四、勞動紀律

(一)甲方應當建立健全內部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內部規章和勞動紀律不得違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

(二)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

(三)乙方違反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的,甲方有權依法給予處分。

五、合同的終止解除

(一)本合同期限屆滿應終止執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通過其它途徑已實現就業的;

(2)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勞動合同自然終止的;

(3)無正當理由不能堅持正常工作的;

(4)非本人完成工作,另找他人頂替的;

(5)經核查,非法取得公益性崗位資格的;

(6)有違法行為或嚴重違反用工單位管理制度的;

(7)其他法定情形不適宜繼續工作的。

六、其他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縣級以上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簽證留存一份,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備案一份。

甲方負責人:(簽字)乙方:(簽字指紋) 甲方:(單位公章) 合同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證機構:(簽章) 簽證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短期勞動合同模板【篇三】

甲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現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戶籍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勞動關系的建立及其權利義務等事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民法典》及有關的勞動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和企業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遵循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一致同意訂立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合同),共同信守合同所列各條款,并確認合同為解決勞動爭議時的依據。

第一條合同的類型與期限

1、甲、乙雙方選擇合同類型為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2、有固定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為元月,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條

工作內容與工作地點

1.甲方聘用乙方從事商業零售工作

2.乙方的工作崗位為商場管理、收銀、后勤、品牌專廳銷售。

3.乙方應認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崗位職責,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其本職工作,對所有經營商品及用具負保管責任,未經甲方書面允許,乙方不得在其他單位兼職。

4.甲方因工作需要,應依據乙方的專業、特長、工作能力和表現,安排乙方工作崗位及其工作報酬。

第三條

工作時間與休息時間

1、乙方所在崗位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制

2、勞動工時,甲方按《勞動法》規定,結合經營需要,經當地勞動部門批準,實施以年為周期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按商場慣例實行輪班制)工作時間每周不超過40小時。

3、甲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的工作時間、班次進行調整,延長工作時間或加班加點的,乙方應服從甲方統一安排;甲方按規定支付加班加點的報酬,以保證乙方合法權益。

4、乙方加班需征得甲方確認同意,否則不視為加班。

第四條

規章制度與勞動紀律

1、乙方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社會公德、職業道德、維護甲方的聲譽和利益。

2、甲方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甲方應將制定、變更的規章制度及時進行公示或者告知員工,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及被屬經營商場管理部門的各項制度。

3、乙方不得從事其他任何與甲方利益沖突的

第二職業或活動,并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和知識產權。

4、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____省規定的有關勞動紀律、法規和企業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5、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業秘密,乙方有義務為甲方保守商業秘密。

第五條勞動報酬

1、乙方在正常出勤并付出正常勞動后,有權獲得相應得勞動報酬,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按時、足額支付給乙方應得的工資報酬。

2、甲方發給乙方在崗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3、甲方向乙方支付試用期間工資xx元月,試用期滿繼續保持勞動關系的,乙方月工資為xx元月,月銷售提成按銷售含量百分之提成計發,促銷活動或特殊情況可做相應調整。

4、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有關法律規定支付乙方加班、加點工資。

5、甲方于每月日前支付乙方上月工資,甲方不得無故拖欠。

第六條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合同期內,甲方應依法為乙方辦理參加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的手續,社會保險費按規定的比例,由甲乙雙方負責。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擔并由甲方在工資發放時代扣代繳。

2、甲方按規定發放的有關福利待遇。

3、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婚假、喪假、產假、年休假等帶薪假期,并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4、年休假公司有統一安排的,原則上按照公司安排的休假方式。

5、不愿參加社會保險的,視為終止勞動合同。

第七條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無特別約定,合同簽約后15天內員工未能上崗的;

2、乙方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3、工作失職,對甲方經濟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

4、乙方與他人建立勞動關系的

5、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只是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6、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員工手冊或規章制度的:

7、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愿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合同的。

(二)、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克扣或無故拖欠工資的;

4、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辭退乙方,按應提前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后,仍不能勝任工作,并拒不服從甲方的工作調整安排和勞動管理的。

3、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只是勞動合同無法履行。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________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________年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條

后合同義務

(一)、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乙方應履行下列義務:

1、向甲方制定的人交接工作;

2、完好歸還其占有的甲方的辦公用品、文件、設備等有形或無形資產;

3、向甲方完整移交載有甲方重要信息的任何載體;

4、協助甲方清理雙方之間的債權、債務;

5、完成甲方規定的離職流轉程序,辦理有關離職手續;

6、其他,處理其他應了而未了的事物

(二)、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甲方應履行下列義務:

1、為乙方辦理終止勞動關系手續;

2、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____日內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轉移或者封存手續;

3、應乙方要求,及時、如實出具乙方的工作簡歷或績效證明。

第九條

勞動爭議處理甲、乙雙方因合同執行而發生爭議可以像甲方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其他規定

1、甲方及甲方被屬商場管理部門的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員工手冊、崗位職責、培訓協議、保密協議、安全準則等)均屬合同的主要附件,其效力與合同條款等同。

2、合同如法律、法規相抵觸的,或者因法律、法規的變更而不一致的,以現行有效的法律、法規為準。

3、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有約定的,從約定;雙方沒有約定的從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

4、合同生效前雙方簽訂的任何《勞動合同》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自動失效,其他之前簽訂的相關協議文本(包括但不限于《保密協議》、《培訓協議》、《競業限制協議》)的規定與合同不一致的,以合同為準。

5、甲、乙雙方另行約定條款:

A、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C、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兩份,乙方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鑒證機構(蓋章)鑒證人:__________________

簽證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短期勞動合同模板【篇四】

甲方:____

乙方:____

甲方聘用乙方為短期員工,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彼此同意約定下述條款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乙方的考勤與管理悉按甲方員工手冊辦理。

第二條乙方的職務或工種為:

第三條乙方受聘于甲方期間,應根據甲方工作安排,在下述工作場所履行職責

一)甲方公司總部;

二)甲方在全資公司或參股的合資公司;

三)甲方在內地省份機構及境外機構;

四)應出差服務的場所。

第四條乙方工作職責、事項由甲方依乙方的職務或工種,并視乙方能力及甲方需要進行分派。

第五條乙方的正常工作時間每日為7小時,每周5個半工作日,其工作、休息、

第十六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后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

第十七條甲乙雙方就履行本合同所發生一切爭執,同意以市勞動局為第一仲裁機關。

甲方:

簽約代表人:____(簽字)

職稱:

乙方(姓名):____(簽字)

身份證號碼:____

戶口所在地地址:____

聯絡方式: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精選:勞動合同范文匯集


隨著時代的發展,進入公司后,簽訂好勞動合同是需要多加重視的。勞動合同是調整勞動關系的基本法律形式,簽訂勞動合同要注意遵循合法守法原則。所以,你是否知曉勞動合同是怎樣的格式呢?小編經過搜集和處理,為您提供最新精選:勞動合同范文匯集,但愿對您的學習工作帶來幫助。

勞動合同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

甲乙雙方為建立勞動關系,明確權利義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勞動合同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期限: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合同終止后雙方可以在平等自愿條件下商議續簽。

二、合同工作內容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工種或職務)為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是

三、工作時間及節假日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因工作性質,每周實施單雙休交替帶薪休假日,如遇特殊情況需要調整工作時間的,則根據實際情況作出調整。

(二)其它節假日按照國家法定假日休假(如五一,十一等),過年期間可享受公司給予的7天帶薪休假(如遇特殊情況可共同商議)。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按下列形式執行。

1、基本工資

元月崗位工資

元月工齡工資

元月交通補助

元月餐補

元月全勤獎

元月提成獎懲社保補現

元月。

2、每月技術提成根據當月所填《每日工作進度表》計算,業務提成根據當月參與業務情況以及項目結款情況而定;

3、每月獎懲根據當月實際發生計算;

4、每月社保補現根據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計算。

(二)其他形式:

1、工資必須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

2、甲方每月____日發放員工上月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社會保險及有關福利待遇

1、經雙方協商,甲方每月向乙方發放養老保險、工傷、生育和醫療保險金

元,由乙方自行到相關機構辦理社會保險。若因乙方未及時足額辦理社會保險而造成損失的,因此而產生的所有損失和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自擔。

六、勞動合同中的勞動紀律

(一)甲方根據國家____省市的'有關法律、法規通過民主程序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____省規定的有關勞動紀律、法規和企業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二)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三)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業秘密,乙方有責任為甲方保守商業秘密。公司禁止任何人私自拷貝客戶信息、資料、方案、打印資料帶出公司,否則視為盜竊行為。一經發現即時開除,剩余的一切經濟數目,視為自動放棄。由此給公司造成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對公司名譽造成損壞,公司將用法律保護公司合法權益。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二)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并辦理變更本合同的手續。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應按規定支付三個月基本工資為經濟補償金。

(二)屬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4、甲方歇業、停業、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6、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7、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三)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 30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但屬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按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克扣或無故拖欠工資的;

4、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解除本合同后,甲乙雙方在____日內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有關手續。

九、勞動合同的終止 本合同期滿或甲乙雙方約定的本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

十、勞動合同的調解及仲裁 雙方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可先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無效,可在爭論發生之日起____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決不服的,可在____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

一、其他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辦理。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有關勞動管理新規定相抵觸的,按新規定執行。

十二、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簽字蓋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

甲方以***、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二十三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方協商,未能就變更本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五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第二十四條的約定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如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但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乙方為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甲方工作期間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勞動合同的終止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本合同期滿的;

(二)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期滿,有第二十五條約定情形之一的,本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但是,第二十五條第二項約定乙方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后終止本合同的情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十一、經濟補償

第二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一)乙方依照第二十二條約定解除本合同的;

(二)甲方依照第二十條約定向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并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本合同的;

(三)甲方依照第二十四條約定解除本合同的;

(四)除甲方維持或者提高本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第二十六條第一項約定終止本合同的;

(五)依照第二十六條第四項、第五項約定終止本合同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條 經濟補償按乙方在甲方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乙方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乙方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如乙方月工資高于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乙方在本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十二、補充條款和特別約定

第三十條 乙方為甲方的服務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十一條 乙方的競業限制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競業限制的范圍為:______。在競業限制期間甲方給予乙方一定經濟補償,具體標準為:______,支付方式為:______。

十三、違反合同的責任

第三十二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終止本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三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本合同或由于乙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四條 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承擔違約金為:______。

第三十五條 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承擔違約金為:_____。

十四、其他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者有關勞動標準的內容與今后國家、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章):

委托代理人(簽章)

__年__月__日 __年__月__日

勞動合同

1、《勞動合同法》的適用范圍是什么?

答:《勞動合同法》第2條規定了該法的適用范圍: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包括以下4種類型:

(1)中國境內的企業;

(2)個體經濟組織;

(3)民辦非企業單位;

(4)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

2、勞動合同應具備哪些必備條款?

答:(1)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2)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號碼;

(3)勞動合同期限;

(4)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5)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6)勞動報酬;

(7)社會保險;

(8)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9)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3、勞動合同該由誰持有?

答:《勞動合同法》第16條規定:“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并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p>

4、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應在多長時間內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否則承擔什么樣的法律責任?

答:應在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從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至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前一日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5、用人單位是否必須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

答:各類用人單位應當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

6、勞動者在應聘到一家用人單位時,有哪些知情權?

答: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時,應當如實向勞動者告知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勞動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況。當然,用人單位也有權了解勞動者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

7、用人單位招用員工時收取押金是否合法?

答:不合法。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蛘咭云渌x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8、用人單位能扣押勞動者的身份證嗎?

答: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用人單位如違反本法規定,扣押勞動者居民身份證等證件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并依照有關法律規定給予處罰。此外,單位也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蛘咭云渌x向勞動者收取財物,如違反本法規定,以擔?;蛘咂渌x向勞動者收取財物的,勞動行政部門可責令用人單位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xx元以下的標準處以罰款;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9、單位的規章制度必須公示才有效嗎?

答:《勞動合同法》第4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將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公示,或者告知勞動者?!币虼?,今后凡是沒有經過公示或告知勞動者的規章制度,就不具有規章制度應有的法律效力。

10、勞動合同中未約定勞動報酬怎么辦?

答:用人單位未在用工的同時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與勞動者約定的勞動報酬不明確的,新招用的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按照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執行;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

未規定的,按照同工同酬的原則對勞動者發放勞動報酬。

11、勞動合同分為哪幾種類型?

答:勞動合同分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12、在單位連續工作滿10年可簽無固定期合同嗎?

答:《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后,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13、連續訂立兩次固定期勞動合同,第三次就可簽無固定期合同嗎?

答:《勞動合同法》規定,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下列情形發生,再續訂勞動合同,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14、單位一年不簽勞動合同,就視為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合同嗎?

答:在現實中,一些用人單位為逃避義務經常有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情況發生。因此《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15、參加工作有年齡限制嗎?

答:勞動法第十五條規定:禁止用人單位招用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文藝、體育和特種工藝單位招用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必須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履行審批手續,并保障其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16、大學應屆畢業生提前簽訂勞動合同,勞動關系從何時起算?

答:根據《勞動合同法》第10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這種規定在一定程度上減少了在現實生活中爭議和糾紛的發生。比如,即將畢業的在校大學生畢業前與用人單位提前簽訂了勞動合同,其勞動關系也只能從其正式上班之日起計算。

17、單位只簽一年勞動合同,試用期三個月可以嗎?

答:這是不對的,如果單位只簽一年勞動合同,試用期不能超過二個月。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19條規定,勞動合同期限不同,試用期的長短也不同: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秳趧雍贤ā吠瑫r規定,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而且在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中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18、試用期是否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

答: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

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F實生活中,有些用人單位往往對于試用期內的勞動者不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而經常會等到勞動者“轉正”以后,再簽訂勞動合同。

首先,用人單位的這種做法是錯誤的;其次,即使在試用期內不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的期限仍然是計入勞動合同期限內的。

19、勞動者試用期的工資有最低標準嗎?

答:《勞動合同法》首次對試用期的工資進行了規范: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20、試用期單位應該給職工繳納社會保險嗎?

答:單位應當為試用期內的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

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既然試用期屬于勞動合同期限的范圍,員工就有權享受各項社會保險,即養老保險、工傷保險、醫療保險等等。如果單位沒有在職工試用期期間繳納社會保險,可以在正式簽訂勞動合同之后為職工補繳。

21、勞動者遭欠薪有快速解決途徑嗎?

答:《勞動合同法》對保障勞動者及時足額取得勞動報酬做出了強制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倍乙幎ā坝萌藛挝煌锨坊蛘呶醋泐~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鄙暾堉Ц读钍恰秳趧雍贤ā返囊淮罅咙c,為勞動者討薪提供了更便捷、快速的途徑。

22、加班時間有何限制?

答:一般情況下每日加班不超過1小時;最多每日加班不超過3小時,但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23、單位能強迫勞動者加班嗎?

答:《勞動合同法》第31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此外,《勞動法》第41條規定:用人單位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秳趧臃ā返?8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對企業違反法律、法規強迫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勞動者有權拒絕。

24、加班費怎么計算?

答:《勞動合同法》第31條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

1) 在日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不低于小時工資基數的150%支付加班工資;

2) 在休息日工作的,應當安排同等時間的補休,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時工資基數的200%支付加班工資;

3) 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當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時工資基數的300%支付加班工資。

25、補休代替加班費合法嗎?

答:職工正常工作時間為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秳趧臃ā芬幎?,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200%的工資報酬。由此可見,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企業可以首先安排補休。在無法安排補休時,才支付不低于工資200%的加班費。休息日一般是指雙休日。當企業能夠安排職工補休時,職工應當服從。這既保護了勞動者的休息權,又利于職工的身體健康,也使職工及時恢復體力投入新的工作,有利于安全生產。法定節假日加班,不能安排補休,單位必須按照日工資基數的300%支付加班工資。

26、加班費應以什么為基數計算?

答:根據規定,加班費應以在崗職工的工資總額為基數計算。有些單位僅以職工基本工資來計算加班費是不正確的。工資總額包括基本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等所有勞動者的收入。

27、職工最低工資標準內能包含加班費嗎?

答:職工的最低工資標準不應包含加班費。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頒布的《最低工資規定》規定:“在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用人單位應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在剔除下列各項以后,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一)延長工作時間工資;……” 據此,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即加班費)不能作為最低工資的組成部分。

28、單位規定“末位淘汰”合法嗎?

答:“末位淘汰”作為一項企事業單位內部的考核辦法,作為一種激勵機制,并不與法相悖。但如果把“末位淘汰”制度用到聘用關系上,凡是“末位”,不分青紅皂白就予以淘汰的做法是值得質疑的。

這里通常有兩種情況:一是雙方在勞動合同中約定,單位可以以“末位淘汰”來解聘職工,當出現“末位”情形時,按約解除合同關系,不存在什么問題。二是雙方并沒有在勞動合同中約定這一條,單位單方面以“末位淘汰”為由解除合同關系,就于法不符。因為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單位首先要給予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勞動者仍不能勝任工作的,單位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還要給予經濟補償。這一規定就給予了職工一個培訓和調整工作崗位的過程。

29、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答: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勞動合同法》第26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勞動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30、哪些情形下用人單位不能解除勞動合同?

答:(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視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31、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哪些情形下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

答:如果勞動者存在過錯,用人單位可以隨時通知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這也叫過失性解除勞動合同。在這種情況下,用人單位如果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金。根據《勞動合同法》第39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六種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 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 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 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6)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32、哪些情形下用人單位辭退職工要支付經濟補償?

答:如果非因勞動者主觀性的過錯,而是由于用人單位自身的原因,或者由于第三方的意外情況,導致用人單位認為必須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在這種情況下,用人單位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1個月工資后,方可解除勞動合同?!秳趧雍贤ā返?0條規定:在以下三種情形下,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

1) 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 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 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33、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單位還支付經濟補償金嗎?

答: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由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梢?,即使在協商一致的情況下,由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而由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單位則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金。但是,在其他情況下,如果系由用人單位的過錯原因,由勞動者被迫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仍應支付經濟補償金。

34、哪些情形下,用人單位不能解除勞動合同?

答:《勞動合同法》第42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40、41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2)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5)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35、單位違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應承擔什么責任?

答: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47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兩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勞動合同法》第47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12年。

勞動合同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主要負責人(委托代表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 別: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或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_____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其中試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限為_____天。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四條 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___________從事工作。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五條 乙方實行____________工時制。

(一)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三)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六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七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甲方應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八條 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九條 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十條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十一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五、勞動報酬

第十二條 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_________元/月。(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本合同第十三條約定工資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三條 乙方試用期滿后,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____種工資形式:

(一)計時工資。由以下幾部分組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標準分別為_______元/月、_______元/月、_______元/月、_______元/月。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二)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約定為_______元。

(三)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在本合同第四十四條中明確。

第十四條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_______日,不得克扣或無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第十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日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資15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資20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第十六條 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產、歇業,未超過一個月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按不低于當地失業保險標準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費。

第十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22時到次日6時工作的,每個工作日夜班補貼為______元。

第十八條 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喪假等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標準,或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九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代扣代繳。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相關手續。

第二十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乙方工傷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法規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等各項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第二十四條 甲方依法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五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二十六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理,行政處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二十七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八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九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錄用條件為:

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三十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七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三十一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地方政府規定的困難企業標準),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并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達到國家規定不得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等級的;

3.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5.復員退伍義務兵和建設征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6.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7.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8.單位集體協商代表在履行代表職責的;

9.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其他情況的。

第三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當支付乙方相應的勞動報酬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

1.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5.用人單位因《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四條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期到期,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期滿后,雙方仍存在勞動關系的,甲方應與乙方及時補簽或續訂勞動合同,雙方就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補簽或續訂的合同期限應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于____月。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出現法定終止條件或甲乙雙方約定的下列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三十八條 甲方違反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以及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按照應付金額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百以下的標準加付賠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于標準部分的同時,還需按照應付金額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百以下的標準加付賠償金。

第三十九條 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除本合同第二十九條規定情形外,甲方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和地方有關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第四十條 乙方患病或者因非公負傷,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除按本合同第三十九條執行外,還應發給乙方不低于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贾夭『徒^癥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癥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一百。

第四十一條 甲方發生故意拖延不與乙方續訂勞動合同、與乙方訂立無效勞動合同、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約定侵害乙方合法權益以及解除勞動合同等情形之一的,給乙方造成損害,甲方應按下列規定賠償乙方損失:

1.造成乙方工資收入損失的,按乙方應得工資收入支付給乙方,并加付應得工資收入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百以下的賠償金;

2,造成乙方勞動保護待遇損失的,應按國家規定補足乙方的勞動保護津貼和用品。

3,造成乙方工傷、醫療待遇損失的,除按國家規定為乙方提供工傷、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乙方相當于醫療費用百分之二十五的賠償費用;

4,乙方為女職工或未成年工,造成其身體健康損害的,除按國家規定提供治療期間的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相當于其醫療費用百分之二十五的賠償費用;

第四十二條 乙方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甲方為其支付的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

2.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3.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十、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四十三條 當事人一方違反本合同時,應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四十四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勞動爭議處理

第四十五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不愿調解或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其他

第四十條 以下專項協議和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后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四十九條 乙方確定下列地址為勞動關系管理相關文件、文書的送達地址,如以下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簽名)

主要負責人(委托代理人)(簽名)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名)

____年____月____日

鑒證機關:(蓋章)

鑒證人:(簽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延伸閱讀:簽勞動合同須知

開年找工作,好不容易找到一個好工作,這時先別顧著開心,勞動合同可要看仔細,不能大筆一揮就“簽”了,小心掉進用人單位的陷阱!那么,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應當注意哪些問題呢?看看法訊網的法律常識,你將收獲多多!

以下這些細節問題,你得對著一個一個弄明白了。

1、關于你自己:提交的身份材料一定要真實!

因為《勞動合同法》規定,“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勞動合同無效,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害的,有過錯的勞動者應當承擔賠償責任?!?/p>

2、千萬不能做的:上交身份證、押金等。

如果這個用人單位要收取你個人身份證件、財物等,那該單位,一很可能是個皮包公司、假公司,你交了證件或財物后,最后“人財兩空”;二很可能是個不懂法律或不愿依法辦事,經常會有損害勞動者權益的公司,入了這公司,你也就可能是痛苦的開始。

3、你懂的:“試用期”不等于“白用期”。

記?。和粏挝慌c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試用期的長短與勞動合同期限長短有關聯,《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不得超過兩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 定期限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若勞動者的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用人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在試用期內,用人單位應當為勞動者繳納各項社會保險。

4、你得要求:工作地點、工作崗位寫詳細。

單位安排你在哪個市、縣工作,就應在合同中寫明哪個市、縣。不要寫成“某省”、 “中國”等,以防單位任意調整工作區域,甚至以此迫使勞動者主動辭職,逃避支付經濟補償金的義務。同樣,工作崗位是人事主管就寫“人事主管”,是銷售經理就寫“銷售經理”,是客服人員就寫“客服人員”,不要寫成“從事管理工作”、“從事服務崗位”等,以防單位任意調整工作崗位。

5、不要怕難為情:工資報酬一定要談清楚。

勞動報酬是合同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簽訂合同時,你不要不好意思“討價還價”,一旦聽信單位“按規定下發工資”就簽訂了合同,一旦發生勞動爭議,在計算你工資基數時,對你那是相當的不利。

6、不得不搞懂:“競業限制”門道多。

競業限制是用人單位對負有保守用人單位商業秘密的勞動者,在勞動合同、知識產權權利歸屬協議或技術保密協議中約定的競業限制條款,即勞動者在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內不得在生產同類產品、經營同類業務或有其他競爭關系的用人 單位任職,也不得自己生產與原單位有競爭關系的同類產品或經營同類業務。競業限制的人員限于用人單位的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 員。競業限制的范圍、地域、期限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的約定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競業限制時間不得超過兩年。競業限制義務是一種約定義 務,以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為要件,否則競業限制條款對勞動者不發生法律效力。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需要按照協議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7、這個很重要:單位規章制度看看好。

規章制度是用人單位內部的法律法規,是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必須遵守的行為規范與 準則。很多單位會在勞動合同中明確“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的具體情形,根據《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且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因此,如果單位提供的合同中約定有“勞動者已知悉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的,你一定要先了解該制度的具體內容,不可聽信單位的口頭承諾或答復。

8、你萬萬不能做的:簽空白合同。

用人單位迫使你在空白勞動合同上簽字,你為了那份工作,也就簽了?那糾紛發生后,你就很難舉證證明自己對合同內容不知或不認可。

9、多個心眼:勞動關系證據主動收。

如果用人單位沒有在一個月內與你簽訂勞動合同的,依法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無論你是向勞動監察部門舉報還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都需要提供證據證明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那么你可以提供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 (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用人單位向你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你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考勤記錄;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來證明雙方勞動關系的存在。(現在手機很智能,隨手拍)

10、學點法律:會辨別無效合同。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規定,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 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動合同無效。用人單位免除自己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勞動合同無效。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比如 關于勞動保護的規定,工作時間的規定,勞動者基本權利的規定,對婦女特殊保護的規定等,勞動合同無效。

勞動合同

一、一找工作勞動合同可以解除嗎

使用一從本質上說就是一種欺詐行為?!秳趧臃ā返谑藯l規定:“采取欺詐、威脅等手段訂立的勞動合同,為無效合同。無效的勞動合同,從訂立的時候起,就沒有法律約束力?!眲趧硬俊蛾P于〈勞動法〉若干條文的說明》第十八條對勞動合同中的欺詐作了如下定義:“欺詐”是指:一方當事人故意告知對方當事人虛假的情況,或者故意隱瞞真實的情況,誘使對方當事人作出錯誤意思表示的行為。從該案例情況來看,用人單位在認為應聘者確實有該文憑的情況下,才作出了錄用決定。應聘者故意隱瞞真實情況的行為使單位作出了違背其意愿的錯誤表示。用人單位是可以解除其勞動合同的。

二、勞動爭議如何解決

因此,當用人單位發現員工因使用一而受聘,同時又不能容忍這種欺詐行為時,可以以合同一開始就無效為由解除與該員工的勞動關系,并無需支付任何補償。如果員工對于單位以一為由解除勞動關系有異議的,可以根據《勞動法》第十八條中“勞動合同的無效,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的規定,向企業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一找工作勞動合同可以解除嗎?答案是肯定的,用一找工作也就是變相的欺詐,這個時候簽訂的勞動合同是自始無效的。所以單位發現文憑是造假的,可以解除與該職工的勞動關系,并且沒有任何賠償。

企業能否以內部調整為由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的訂立和變,應當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那么企業能否以內部調整為由解除勞動合同?請閱讀下文進行詳細了解。

【案情回放】

某科技公司發現其公司部門設置凌亂,人員冗雜,欲。次日新整合。A部門被撤銷并入B部門,程某對其職位變動很不滿意,公司與其溝通多次,無果。次日,公司向程某發出一份《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理由為:公司部門調整,與程某無法達成一致意見。請問:公司可以以此為由解除勞動合同嗎?

【法律解析】

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決定不符合法律規定,公司此舉按照法律規定應向程某支付雙倍的經濟補償金。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40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共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勞動法所指“客觀情況”具有法定要求:是指發生不可抗力或者出現致使勞動合同全部或部分條款無法履行的其他情況。而本案中的情況不足以導致勞動同無法履行,因為公司不能以此為由解除勞動合同。

工傷解除勞動合同會有哪些風險呢

工傷期間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嗎?工傷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會得到哪些賠償呢?賠償標準是怎樣的呢?

工傷解除勞動合同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五條規定,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享受工傷待遇。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所以,在職工解除勞動合同領取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后,即無權要求原用人單位再行報銷工傷復發的相關醫療費用。 從現有的法律規定來看,職工可能會在以下“四個方面”存在損失:

一是失去申請重新鑒定傷殘等級的權利?!豆kU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自勞動能力鑒定結論作出之日起一年后,工傷職工或其近親屬、所在單位或者經辦機構認為傷殘情況發生變化的,可以申請勞動能力復查鑒定。而如果工傷職工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而獲取工傷待遇補償后,即失去了傷情加重可申請重新鑒定勞動能力的權利。 重新鑒定傷情加重等級變化后待遇有何不同?沒有明確規定。

二是失去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的權利?!豆kU條例》第三十八條規定,工傷職工工傷復發,確需治療的,享受本條例第三十條、第三十二條和第三十三條規定的工傷待遇。

即復發后可以繼續依法享受醫療費、伙食補助費、輔助器具的報銷以及停工留薪期待遇等。但此規定的前提是職工與用人單位仍履行勞動合同,保留工傷保險關系。如《江蘇省勞動仲裁疑難問題研討會紀要》(蘇勞仲委【20xx】6號)指出,用人單位與工傷職工已終止勞動關系和工傷保險關系,工傷職工也已一次性領取了相關工傷待遇,由工傷職工舊傷復發需要繼續治療而引發的爭議,仲裁委應不予受理?,F實生活中,隨著物價上漲,醫療費用愈來愈高,極有可能出現這樣一種情形:職工在解除后工傷復發甚至傷情加劇,而后續的治療費數額遠遠超過了解除時所獲得的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導致生活陷入困境。 其它損失還有:

三是失去了享受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經濟補償的權利。根據《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在用人單位無過錯的前提下,由職工自己主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無須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

四是失去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權利。主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職工,在未就業期間,依法不能按月領取失業保險金。 就工傷職工主動解除勞動利益得失一事,用人單位要加強對相關法律法規宣傳引導,并進行針對性的解讀。工傷職工應清楚地了解工傷待遇政策,以便做出理性選擇。

在什么情況下公司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合法呢

勞動合同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那么,在什么情況下公司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合法呢?請閱讀下面的文章進行了解。

公司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

在具備法律規定的條件時,用人單位享有單方解除權,無須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主要包括過錯性辭退、非過錯性辭退、經濟性裁員三種情形。

1、過錯性辭退

(1) 概要

即在勞動者有過錯性情形時,用人單位有權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過錯性解除勞動合同在程序上沒有嚴格限制。

用人單位無須支付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若規定了符合法律規定的違約金條款的,勞動者須支付違約金。

(2)適用情形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因勞動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非過錯性辭退

(1)概要

即勞動者本人無過錯,但由于主客觀原因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用人單位在符合法律規定的情形下,履行法律規定的程序后有權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非過錯性解除勞動合同在程序上具有嚴格的限制。

具體是指:用人單位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1個月工資后,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選擇額外支付勞動者1個月工資解除勞動合同的,其額外支付的工資應當按照該勞動者上1個月的工資標準確定。

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

(2)適用類型

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注意以上每個條件之間的先后順序關系)

3、經濟性裁員

(1)概要

經濟性裁員,是指用人單位為降低勞動成本,改善經營管理,因經濟或技術等原因一次裁減20人以上或者不足20人以上但占企業職工總數10%以上的勞動者。

經濟性裁員具有嚴格的條件和程序限制,用人單位裁員時必須遵守規定。

經濟性裁員,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

(2)適用情形

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3)裁員時應優先留用的人員

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有需要扶養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4)裁員后重新招錄的限制

用人單位依法裁減人員時,在6個月內重新招用人員的,應當通知被裁減的人員,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用被裁減的人員。

(5)經濟性裁員的例外

即用人單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依據第40條非過錯性辭退和第41條經濟性裁員的規定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解除勞動合同爭議的處理方法

解除勞動合同爭議的處理方法有哪些?如何處理勞動合同糾紛?

解除勞動合同爭議

勞動爭議處理機關在處理此類糾紛時應明確:

①解除勞動合同是否為合法有效,適用勞動法規是否得當,認定事實是否有偏差,是否有根據。

②將勞動合同的解除與行政處分區分開來,有些行政處分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而有些行政處分則不能解除勞動合同。

③過失違紀一般不應解除勞動合同;違紀事實未查清的不能適用解除勞動合同的規定;初次輕微違紀未進行教育的,不適用解除勞動合同規定。

④把握違約與解除勞動合同的界限,解除勞動合同是因為用人單位或勞動者違約在先引起的,違約在先是解除勞動合同的法定條件。當事人一方違約在先,另一方據此解除勞動合同是合法的。如果一方故意制造違約條件,并據此解除勞動合同則是非法的

處理方式

1、由勞動者與用人單位進行協商和解。這里的用人單位包括用人單位設立的工會或者用人單位設立的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

2、由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所在街道或者政府部門指定的調解機構,例如街道下屬的司法所或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勞動爭議調解。

3、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勞動者在申請勞動仲裁時,應當明確幾個問題:首先,案件由哪個仲裁機構或者哪級仲裁機構負責處理,也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管轄問題。以南京市為例,一般來說,用人單位是在區級工商部門設立登記的,勞動者與該用人單位發生的勞動爭議案件應當由單位所在地的區級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如若用人單位是在市級或省級工商部門設立登記或者是中外合資企業、外商獨資企業的,勞動者與該用人單位發生的勞動爭議案件應當由市級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目前,江蘇省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僅負責受理部分部署企業的勞動爭議糾紛案件。其次,申請勞動仲裁需要書寫《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寫明申請人及被申請人的相關自然信息(包括申請人的姓名、民族、住址和聯系電話,被申請人的全名、法定代表人姓名、辦公地址及聯系電話),仲裁請求以及事實與理由并提供相關可以支持自己請求的證據。上述材料需要提供副本二份,其中仲裁機構一份,被申請人一份。

4、依法向勞動監察部門舉報和投訴。因目前南京市將勞動者可以主張的勞動權益依據職責劃分分別交由兩個部門(仲裁和監察)處理,導致勞動者為了維護自己的勞動權益必須同時向兩個部門尋求解決和處理。因此,當勞動者主張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以及補繳社會保險時,應當向勞動監察部門進行舉報和投訴。由哪個或哪級勞動監察部門處理與上述勞動仲裁機構的管轄原則相同,在此不再贅述。勞動監察部門應當自受理舉報或投訴之日起60日內處理完畢。

在法律中,勞動合同是一個允諾或一系列允諾,違反該允諾將由法律給予救濟,履行該允諾是法律所確認的義務。為此,勞動合同有許多關鍵環節需要注意,以便撰寫一份合乎法律要求的勞動合同。jht868.com小編為您推薦“合同示范:勞動聘用合同范文匯集六篇”,希望為您在擬定勞動合同時提供有益的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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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交易過程中常常會使用到合同,簽訂的合同要選擇雙方滿意并且合適的。我們是時候簽訂好需要的合同了,可以更好的方便雙方協調及配合。只是您曉不曉得我們的合同范本是怎么寫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增資協議模板范文匯集六篇”供大家參考,希望能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本《增資補充協議范本》由下列各方于_____...

  • 有子女的離婚協議書最新版1000字5篇

    現在離婚的人越來越多了,離婚是雙方當事人的感情已經破裂而結束婚姻的一種行為,雙方在辦理離婚登記時,需要攜帶離婚協議書,對于離婚協議書,雙方當事人還需要準備相應材料到民政局辦理。常見的離婚協議書模板有哪些呢?也許"有子女的離婚協議書最新版"就是你要找的,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 電視機廣告服務合同模板集錦(10篇)

    廣告是如今一種高效有用的推銷手段,一個好的廣告,是得到廣大用戶認可的,用戶一般會下意識的就進行了宣傳!我們與廣告商合作簽訂合法合理的廣告合同,可以為我們省下很多的麻煩事!只是,我們在簽訂廣告合同時,一定要清楚明白合同中的隱含條件。那么,值得收藏的廣告合同范本有哪些呢?經過收集,欄目小編整理了電視機廣...

  • [熱門]實習合同范本

    在這個法律社會,合同在我們的工作和生活中運用地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促使社會經濟快速高效發展。你了解起草合同要注意哪些方面呢?為滿足你的需求,合同范本網的編輯特地編輯了“實習合同范本”,希望對你有所幫助,動動手指請收藏一下!...

    2022.11.18 實習合同范本
  • 因病解除勞動合同申請書范文

    我們在平時很多時候都會進入公司工作,我們都會使用到雙方滿意的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是確立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勞動關系的基本前提,簽訂好合同后雙方就必須履行合同規定。所以,你是否知曉勞動合同是怎樣的格式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因病解除勞動合同申請書范文”,僅供您在工作和學習中參考。 甲方:________...

  • 自愿離婚協議書模板5篇

    面對不幸的婚姻,大多數人會選擇離婚,離婚是一件需要特別謹慎又明確的事情,簽訂離婚協議時要有心平氣和、保持理智,在離婚協議書中,應明確表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愿。我們在寫離婚協議書要注意哪些方面?欄目小編經過搜集和處理,為你提供自愿離婚協議書模板,更多信息請繼續關注本網站。...

  • 商場位出租廣告服務合同匯總13篇

    廣告在本質上是一種有效的營銷傳播手段,一般好的廣告商的廣告費都價格不菲,但是一套好的廣告的價值是無窮的!為了雙方對相關損失承擔責任,就需要我們與廣告商簽訂廣告合同。只是,在我們簽署廣告合同之時,一定要先看看合同的內容。那么,你知道廣告合同應該有什么內容嗎?推薦你看看以下的商場位出租廣告服務合同,不妨...

  • 教你寫協議: 美發勞動協議其三

    在勞動者被用人單位雇用后,簽訂勞動合同是非常值得重視的。合同具有法律約束力,能夠保障雙方利益,簽訂勞動合同時必須使用書面的形式。值得收藏的勞動合同范本有哪些呢?為滿足您的需求,小編特地編輯了“教你寫協議: 美發勞動協議其三”,供大家參考,希望能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甲 方:_____________...

  • [合同模板]有子女的有財產離婚協議書1000字

    不管婚姻是悲劇還是喜劇,主角永遠是自己。離婚,一般需要到民政局辦理,簽訂離婚協議書,可以避免日后很多不必要的問題和麻煩,離婚協議書的內容,要清晰可辨,不能做涂改,否則會沒有意義。一份有質量的離婚協議書是什么樣?以下為欄目小編為你收集整理的有子女的有財產離婚協議書,歡迎閱讀,希望你能閱讀并收藏。...

  • 范例模板:學校維修合同大全

    隨著寫作規范的不斷完善,我們會看到各種各樣的范文,范文往往會涉及到我們生活的各個方面,范文的撰寫要注意哪些方面呢?小編特地為大家精心收集和整理了“范例模板:學校維修合同大全”,歡迎大家閱讀,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甲方xx縣劍門中學校乙方: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2022.07.19
  • 天津小學教師聘用合同模板匯集

    隨著廣大人民群眾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并根據我國《勞動法》的規定,當我們進入學校后,我們都會簽訂有保障的教師聘用合同。對合同的內容,雙方應當遵守合法、公平、平等自愿的原則。那么你知道教師聘用合同需要包含哪些方面呢?我們特地為您收集整理“天津小學教師聘用合同模板”,供大家參考,希望能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2022.10.01
  • 必備!房屋租賃合同范文匯編

    如今很多在外打拼的人都會通過租房來解決自己的居住問題,因為短時間內就擁有購房的能力是很難的。而在租好房子后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是非常有必要的,簽訂好房屋租賃合同后雙方就必須履行合同規定。那么你知道房屋租賃合同都有哪些內容呢?為此,小編從網絡上為大家精心整理了《必備!房屋租賃合同范文匯編》,但愿對您的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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