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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和專有技術使用許可合同2023版

專利和專有技術使用許可合同2023版。

在平時生活當中,專利無處不在,發明創造者能夠通過專利權占有自己創造的知識資源。如果要轉讓專利,我們一定要在看清楚合同內容的情況下再簽訂專利合同,簽訂專利合同后,專利實施信息公開,利于后續推廣轉化。一般撰寫專利合同是什么樣的?小編為此仔細地整理了以下內容《專利和專有技術使用許可合同2023版》,更多信息請繼續關注本網站。

許可人:_________
被許可人:_________
鑒于:_________獲國務院批準,對其資產進行了資產重組(以下簡稱重組),并作為發起人,依據中國法律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成立了_________公司。_________向_________公司注入重組前屬于_________及其下屬企業或單位的主營業務,包括石油、天然氣的勘探和開發、煉油、化工、管道運輸、產品銷售、有關科研機構以及相關的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以下統稱核心業務)。_________及其相關下屬企業或單位擁有用于核心業務的專利及專有技術,并愿意將該等專利及專有技術許可給_________公司使用,且_________公司有意使用該等專利及專有技術。據此,雙方協議如下:
第1條 許可人
本合同許可人是_________及其全權代表的相關下屬企業或單位,其中包括_________本身,以及向_________發出關于代表其簽署本合同等事宜的授權委托書的_________的全資子公司及其所控制的企業或單位。
第2條 專利和專有技術
2.1 本合同項下的專利是指截止至本合同生效時,
(a)許可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與核心業務有關的,已獲得專利權授予的由被許可人無償使用的附件一所列之專利,(以下簡稱無償使用的自有專利);
(b)許可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與核心業務有關的,已獲得專利權授予的由被許可人有償使用的專利(以下簡稱有償使用的自有專利);
(c)許可人和其他共有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共同擁有的與核心業務有關的附件二所列之專利,(以下簡稱共有專利)。自有專利和共有專利以下統稱為許可專利。
2.2 許可專利內容是指專利證書、說明書、權利要求書及附圖等專利文件所涉及的全部技術內容。
2.3 本合同項下的專有技術是指截止至本合同生效時,許可人已經擁有的與核心業務有關的附件三所列的專有技術(以下統稱許可專有技術)。
第3條 許可
3.1 對無償使用的自有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許可人允許被許可人及其全資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自行繼續無償使用。
3.2 對有償使用的自有專利,許可人允許被許可人及其全資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在重組前的使用范圍內繼續有償使用,但須符合雙方另行簽定且有效的《產品和服務互供總協議》的規定。
3.3 被許可人及其全資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可以在重組前使用共有專利的范圍內繼續使用該共有專利。該共有專利原為無償使用的,被許可人繼續無償使用,原為有償使用的,被許可人應支付使用費。許可人承諾就上述使用取得該共有專利的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3.4 被許可人根據本合同對本合同附件所列的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的使用系排他性的使用,但許可人仍然可以使用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許可人許可第三方使用或向第三方轉讓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應提前通知被許可人,被許可人自收到該通知之日起30日內不表示異議,許可人可以許可第三方使用或向第三方轉讓。如上述許可或轉讓可能對被許可人的主營業務構成嚴重影響者,則被許可人有權不同意該等許可或轉讓。
3.5 被許可人根據本合同的規定對本合同附件所列之外的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的使用是非排他性的使用。
第4條 期限
4.1 被許可人可以使用任何一個或多個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直至該許可專利期限后滿或該許可專有技術變成公開信息而不受法律保護或直至雙方達成協議的終止使用日期。
4.2 上述4.1條所述之期限后滿或終止,不影響本合同項下其他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的許可使用。
第5條 專利和專有技術資料的提交及后續服務的提供
5.1 許可人應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應被許可人不時之要求將許可專利和許可專有技術資料提交予被許可人。
5.2 許可專利和許可專有技術實施的后續服務應保證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的有效實施,具體應視不同情況而定。需許可人提供技術人員予以指導的,許可人應予以充分合作,并安排專人負責有關指導工作。
第6條 維護費用
對于無償使用的專利、專有技術,被許可人須于每年12月31日之前向許可人支付該年度許可人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為維系該等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的有效性而已經實際支出的費用。但是,被許可人不需向許可人支付按照本合同的規定被許可人已經停止使用的本合同項下一個或多個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的維系費用。
第7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7.1 許可人的權利:
(a)有權在自身范圍內制造、使用、銷售與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有關的產品,或者使用許可專利方法及許可專有技術。
(b)有權取得被許可人對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改進部分的使用權,但應補償被許可人因該等改進而合理支出的費用。
(c)有權獲得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所申請的各級發明和科技獎勵。
(d)有權要求被許可人依本合同約定支付本合同第6條規定的費用。
7.2 許可人的義務:
(a)許可人允許第三方使用或向第三方轉讓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應遵守本合同3.4條、3.5條的規定。
(b)根據本合同第2條及第5條的規定,提供全部技術資料和技術服務。
(c)按時向有關機關交納有關維系許可專利申請和許可專利權的有效性的費用。
(d)對被許可人在實施過程中有關的技術及其經營秘密承擔保密義務。本條規定的保密義務在本合同終止后繼續有效。
(e)根據被許可人要求或專利權保護需要,向國家有關機構就有關許可專利申請保護。
(f)承諾并保證本合同項下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許可的合法性。如果有第三方因本合同向被許可人提出權利請求或訴訟時,許可人有義務賠償被許可人因此而致的一切損失及費用支出。
(g)根據3.3條規定,承諾取得共有專利的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h)本合同簽訂后,許可人負責依法向專利管理機關辦理本合同備案存查手續。
7.3 被許可人的權利:
(a)有權在本合同規定的范圍內制造、使用和銷售與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有關的產品,或者使用許可專利方法及許可專有技術。
(b)有權獲得實施和使用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所必要的全部技術資料和技術服務。
(c)有權得到許可人對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改進部分的使用權,但應補償許可人因該等改進而合理支出的費用。
(d)有權對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進行改進,由被許可人獨立進行的改進,其改進部分歸被許可人所有。
(e)就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實施后取得的成果,有申請各級發明和科技獎勵的權利。
(f)有權就許可專利產品及許可專有技術產品參加各級名優產品的評比,所獲得的榮譽和物質利益歸被許可人所有。
7.4 被許可人的義務:
(a)被許可人與第三人就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再簽訂使用許可合同應事先通知許可人,并獲得許可人同意,且應遵守本合同3.4條、3.5條的規定。
(b)如發生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侵權事宜,許可人負責向有關部門投訴或起訴,被許可人應當協助查明。
(c)被許可人對本合同項下的許可專有技術和提交的資料承擔保密義務。本條規定的保密義務在本合同終止后繼續有效。
(d)承擔生產、銷售許可專利產品應繳納的各種稅款。
(e)按本合同第6條規定向許可人支付有關費用。
第8條 雙方進一步的保證
許可人和被許可人有義務采取進一步的其他必要的行動,包括簽署其他有關的協議或合同或文件,以確保本合同宗旨和規定內容的實現。
第9條 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9.1 對本合同的任何變更,須經雙方同意,并以書面形式作出方可生效。
9.2 本合同按下列方式終止:
(a)本合同期限后滿,或
(b)本合同有效期限內雙方達成終止協議,或
(c)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地震、風暴、水災、戰爭等不可抗力喪失繼續履行本合同的能力,或
(d)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或有管轄權的法院或仲裁機構所做出的終止本合同的判決、裁定或決定而終止本合同。
9.3 無論9.1和9.2條如何規定,每年12月31日之前,被許可人有權按其生產經營需要,決定終止使用本合同項下一個或多個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并須在該日之前書面通知許可人該等終止。一俟被許可人按前款規定終止使用該等專利及專有技術,則被許可人從下一個年度起對該等專利及專有技術不再支付本合同第6條所規定之費用。
第10條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約,另一方可以要求或采納本合同和法律所允許的補救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實際履行和補償經濟損失。
第11條 雙方的陳述和保證
11.1 許可人的陳述和保證:
(a)許可人是依法成立的企業,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現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
(b)許可人一直依法從事經營活動,并未從事任何超出法律規定的營業范圍的活動。
(c)許可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政府審批(如需要)以及內部授權程序都已獲得或完成,簽署本合同的是許可人的有效授權代表,并且本合同一經簽署即構成對許可人有約束力的責任。
(d)許可人簽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并不違反其訂立的任何其他協議或其公司章程,亦不違反任何法律、法規或規定。
11.2 被許可人的陳述和保證:
(a)被許可人是依法成立的股份制企業,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現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
(b)被許可人一直依法從事經營活動,并未從事任何超出法律規定的營業范圍的活動。
(c)被許可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程序都已完成,簽署本合同的是被許可人的有效授代表,并且本合同一經簽署即構成對被許可人有約束力的責任。
(d)被許可人簽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并不違反其訂立的任何其他協議或其公司章程,亦不違反任何法律、法規或規定。
第12條 不可抗力
12.1 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不可抗力事件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及其它自然災害、交通意外、罷工、騷動、暴亂及戰爭(不論曾否宣戰)以及政府部門的作為及不作為)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12.2 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十五日內以手遞或掛號空郵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12.3 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適用本合同9.2(c)關于合同終止的規定。
第13條 其他規定
13.1 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未經另一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或義務。
13.2 本合同及其附件構成雙方全部協議,并取代雙方以前就該等事項而達成之全部口頭或書面的協議、合約、理解和通信。
13.3 本合同任何一條款成為非法、無效或不可強制執行并不影響本合同其它條款的效力及可強制執行性。
13.4 本合同或其附件的修訂僅可經書面協議并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且須經雙方采取適當的法人行動批準而作出。
13.5 除非另有規定,一方未行使或延遲行使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權力或特權并不構成對這些權利、權力或特權的放棄,而單一或部分行使這些權利、權力或特權并不排斥任何其它權利、權力或特權的行使。
13.6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約束力,如同已被納入本合同。
第14條 通訊
一方根據本合同規定作出的通知或其它通訊應采用書面形式并以中文書寫,并可經專人手遞或掛號郵務發至以下規定的另一方地址,或傳真至另一方規定的傳真號碼,通知被視為已有效作出的日期應按以下的規定確定:
(a)經專人交付的通知應在專人交付之日被視為有效。
(b)以掛號郵務寄出的通知應在付郵(以郵戳日期為準)后第7天(若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法定節假日,則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被視為有效。
(c)以傳真形式發出的通知應被視作于傳真完畢的時間作出,唯發件人應出示真機就其所發出的文件而打印的報告以證明有關文件已經完滿地傳給對方。
(d)許可人地址:_________;被許可人地址:_________。
第15條 適用法律和爭議的解決
15.1 本合同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并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
15.2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將該等爭議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仲裁委員會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16條 附則
16.1 本合同以中文書寫。
16.2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本合同在雙方授權代表簽署并加蓋公章后生效,且其效力追溯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各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許可人(蓋章):_________ 被許可人(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附件

一、無償使用的自有專利清單(略)
二、共有專利清單(略)
三、專有技術清單(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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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技術許可合同2023版


公司(以下簡稱“受讓方”)為一方,國市公司(以下簡稱“出讓方”)為另一方;

鑒于出讓方是技術的專利權持有者;

鑒于出讓方有權,并且也同意將專利技術的使用權、制造權和產品的銷售權授予受讓方;

鑒于受讓方希望利用出讓方的專利技術制造和銷售產品;

雙方授權代表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定義

1.1“專利技術”-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技術,該技術已于年月日經中國專利局批準,獲得了專利權,其專利編號為。

1.2“出讓方”-是指國市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3“受讓方”-是指中國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4“合同產品”-是指合同附件二中所列的產品。

1.5“合同工廠”-是指生產合同產品的工廠,該工廠在省市,名叫工廠。

1.6“凈銷售價”-是指合同產品的銷售發票價格扣除包裝費、運輸費、保險費、傭金、商業折扣、稅費、外購件等費用后的余額。

1.7“專利資料”-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有關資料。

1.8“合同生效日”-是指本合同雙方有關當局的最后一方的批準日期。

第二條合同范圍

2.1受讓方同意從出讓方取得,出讓方同意向受讓方授予合同產品的設計、制造和銷售的權利。合同產品的名稱、型號、規格和技術參數詳見本合同附件二。

2.2出讓方授予受讓方在中國設計制造合同產品、使用、銷售和出口合同產品的許可權,這種權利是非獨占性的,是不可轉讓的權利。

2.3出讓方負責向受讓方提供合同產品的專利資料,包括專利的名稱、內容、申請情況和專利編號等,具體的資料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2.4在合同的執行中,如果受讓方需要出讓方提供技術服務或一部分生產所需的零部件或原材料時,出讓方有義務以最優惠的價格向受讓方提供,屆時雙方另行協商簽訂合同。

2.5出讓方同意受讓方使用其商標的權利。在合同產品上可以采取雙方的聯合商標,或者標明“根據出讓方的許可制造”的字樣。

第三條合同價格

3.1按照第二條規定的內容和范圍,本合同采用提成方式計算價格,計價的貨幣為美元。

3.2本合同提成費的計算時間從合同生效之日后的第個月開始,按日歷年度計算,每年的12月31日為提成費的結算日。

3.3提成費按當年度合同產品銷售后的凈銷售價格計算,提成率為%,合同產品未銷售出去的不應計算提成費。

3.4在提成費結算日后10天之內受讓方應以書面通知的形式向出讓方提交上一年度合同產品的銷售數量、凈銷售額和應支付的提成費,凈銷售額和提成費的具體計算方法詳見本合同附件三。

3.5出讓方如需查核受讓方的帳目時,應在接到受讓方根據第3.4條規定開出的書面通知后10天之內通知受讓方,具體的查帳內容和程序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第四條支付條件

4.1本合同第三條中規定的提成費,受讓方將通過銀行(此處為受讓方的業務銀行)和銀行(此處為出讓方的業務銀行)支付給出讓方,支付中使用的貨幣為美元。

4.2出讓方在收到受讓方按第3.4條的規定發出的書面通知后應立即開具有關的單據,受讓方在收到出讓方出具的下列單據后30天內,經審核無誤,即支付提成費給出讓方:

A.提成費計算單一式4份;

B.商業發票一式4份;

C.即期匯票一式2份。

4.3按本合同規定,如出讓方需要向受讓方支付罰款或賠償時,受讓方有權從上述支付中直接扣除。

第五條資料的交付和改進

5.1出讓方應按本合同附件二的規定向受讓方提供專利資料的名稱、內容,以及出讓方向中國專利局申請專利的有關情況。

5.2出讓方應在簽訂合同的同時,將第5.1條中規定的專利資料交付給受讓方。(注:由于專利資料都是現成的,因此要求出讓方在簽約時提交。)

5.3在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對合同產品涉及的技術如有改進和發展,應相互免費將改進和發展的技術資料提供給對方使用。

5.4改進和發展的技術,其所有權屬于改進和發展一方,另一方不得利用這些技術資料去申請專利或轉讓給第三方。

第六條侵權和保證

6.1出讓方保證是本合同一切專利技術和專利資料的合法持有者,并且有權向受讓方轉讓,如果在合同執行過程中一旦發生第三方指控侵權時,則由出讓方負責與第三方交涉,并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經濟上的責任。

6.2出讓方保證本合同中涉及的專利在合同執行期間是有效的和合法的。如果由于出讓方的原因導致專利提前失效時,出讓方應將專利失效后受讓方支付的費用償還給受讓方,并按%的年息加計利息,與本金一起償付給受讓方。

6.3在合同有效期間,出讓方應按照中國專利局的有關規定按時繳納專利維持費,以保持專利的有效性。

6.4在合同執行期間,如果本合同涉及的專利的法律性質發生了變化,出讓方應立即將此情況以書面形式告之受讓方,然后雙方再協商本合同的執行問題。

第七條稅費

7.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稅法征收受讓方有關執行本合同的一切稅費由受讓方負擔。

7.2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稅法征收出讓方與執行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由出讓方負擔。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8.1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8.2協商不成的,提交蘇州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8.3仲裁裁決是終局決定,以雙方均有約束力。

8.4仲裁費或訴訟費由敗訴方負擔。

8.5在爭議的處理過程中,除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將繼續執行。

第九條合同生效和其他

9.1各方應分別向其有關當局申請批準,以最后一方的批準日期為本合同的生效日期。雙方應盡最大努力爭取在90天內獲得合同的批準,然后用電傳通知對方,并用信件確認。

9.2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六個月如仍不能生效,雙方均有權取消合同,一理本合同被取消,受讓方應將第5.2條中規定的專利資料退還給出讓方。

9.3本合同的有效期從合同生效日算起共年,有效期滿后本合同自動失效。

9.4本合同失效后,如果合同中涉及的專利仍然有效時,受讓方不得繼續使用此專利,如需繼續使用,則應與出讓方續簽合同,本合同失效后,如果合同中涉及的專利也隨之失效時,受讓方可以繼續使用此專利而不需要向出讓方支付任何費用。

9.5本合同期滿時,雙方發生的未了債權和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應繼續履行各自的責任。

9.6在合同執行中,對其條款的任何變更、修改和增減,都須經雙方協商同意并簽署書面文件,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9.7本合同由第一條至第九條和附件一至附件四組成,合同的正文和附件是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8本合同用英文書就,一式4份,雙方各持2份。在合同有效期內,雙方通訊以英文進行,正式通知應以書面形式,航空掛號郵寄,一式2份。合同雙方的法定地址如下:

A.受讓方:公司

地址:國市街道

電傳:

傳真:

B.出讓方:公司

地址:國市街道

電傳:

傳真:

受讓方代表:出讓方代表:

(簽字)(簽字)

專利技術實施許可合同2023版


專利名稱:_________
專利號:_________
許可方名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
被許可方名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
合同備案號:_________
前言(鑒于條款)
--鑒于許可方(_________)擁有_________專利,該專利為非職務發明創造,專利號為(_________),證書號為(_________),申請日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授權日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授權公告號(_________),專利權期限為10年(從申請日開始計算)。該專利的實施不涉及技術秘密及工藝;
--鑒于被許可方_________(姓名或名稱)屬于_________生產領域的企業、社會團體或個人等,擁有廠房_________,_________設備,人員_________及其它條件,并對許可方的專利熟悉了解,希望獲得許可而實施該專利技術;
--鑒于許可方同意向被許可方授予所請求的許可;雙方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名詞和術語(定義條款)
本條所涉及的名詞和術語均為簽訂合同時出現的需要定義的名詞和術語。如:
1.1 專利--本合同中所指的專利是許可方許可被許可方實施的由國家知識產權局受理的實用新型專利。專利號:_________ 專利名稱:_________。
1.2 技術秘密(know-how)--本合同不適用。
1.3 技術資料--指國家知識產權局發給許可方的所有文件的復印件或掃描件(附件1),包括受理通知書、受理費用收據、年費繳納收據、專利證書、公告資料等。該專利的實施不存在相關的技術秘密及設計圖紙、工藝圖紙、工藝配方、工藝流程、工裝、設備清單等技術資料。
1.4 合同產品--指被許可方使用本合同提供的被許可技術制造的產品,其產品名稱為:_________ 。
1.5 技術服務--本合同不存在技術服務內容。
1.6 銷售額--指被許可方的銷售合同產品的總金額。
1.7 凈銷售額--指銷售額減去包裝費、運輸費、稅金、廣告費、商業折扣。
1.8 純利潤--指合同產品銷售后,總銷售額減去成本、稅金后的利潤額。
1.9 改進技術--指在許可方許可被許可方實施的技術基礎上改進的技術。
1.10 普通實施許可--指許可方許可被許可方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地區、技術領域內實施該專利技術的同時,許可方保留實施該專利技術的權利,并可以繼續許可被許可方以外的任何單位或個人實施該專利技術。
1.11 排他實施許可--指許可方許可被許可方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地區、技術領域內實施該專利技術的同時,許可方保留實施該專利技術的權利,但不得再許可被許可方以外的任何單位或個人實施該專利技術。
1.12 獨占實施許可--指許可方許可被許可方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地區、技術領域內實施該專利技術,許可方和任何被許可方以外的單位或個人都不得實施該專利技術。
1.13 分許可--被許可方經許可方同意將本合同涉及的專利技術許可給第三方。等等。
第二條 專利許可的方式與范圍
2.1 本合同約定該專利的許可方式是普通實施許可;
2.2 本合同約定該專利的許可范圍是某種品牌的_________使用其該專利方法提供_________,不包括被許可方現在生產或將來生產的其他品牌_________產品。
第三條 專利的技術內容
3.1 許可方向被許可方提供專利號為zl_________,專利名稱為一種_________的全部專利文件復印件(見附件1)。
第四條 技術資料的交付
4.1 技術資料為本合同的附件1部分的內容,隨本合同的生效同時交付給被許可方。
第五條 使用費及支付方式
5.1 本合同涉及的使用費包括專利實施許可入門費和專利使用費兩部分。其中專利實施許可入門費為人民幣0,000.00元(稅后),專利使用費為每月人民幣0,000.00元(稅后)。采用分期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后30日內,被許可方即支付專利實施許可入門費給許可方,被許可方均需要在每月對應的合同簽訂日之前支付當月的專利使用費,直至合同期滿為止。
5.2 被許可方將使用費按上述期限以銀行轉賬方式匯至許可方銀行賬號。許可方提供二個不同銀行的賬號,由被許可方根據自身的方便程度酌情使用任意一個銀行賬號。
5.3 為了避免貨幣貶值或增值的影響,如果央行或國家發改委或統計局發布的居民消費價格(cpi指數)波動幅度超過10%,則專利使用費需要按照cpi指數進行調整。第六條驗收的標準與方法
6.1 本合同不存在驗收的標準與方法。
第七條 對技術秘密的保密事項
7.1 本合同不存在對技術秘密的保密事項。
第八條 技術服務與培訓
8.1 本合同不存在技術服務與培訓內容。
第九條 后續改進的提供與分享
9.1 在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對合同技術所作的改進應及時通知對方;
9.2 有實質性的重大改進和發展,申請專利的權利歸許可方所有。被許可方有優先、優價被許可使用該技術的權利;
9.3 屬原有基礎上的較小的改進,雙方免費互相提供使用;
9.4 許可方對改進的技術還未申請專利時,被許可方對改進技術承擔保密義務,未經許可不得向他人披露、許可或轉讓該改進技術。
第十條 違約及索賠
10.1 雙方約定違約賠償金相當于60個月的每月專利使用費的數額,即違約賠償金金額為0,000.00元人民幣。對許可方:
10.2 合同生效期間,許可方可以無理由解除合同。解除合同需要提前2個月通知被許可方,并將違約賠償金(人民幣0,000.00元)轉賬到被許可方的賬戶上。
10.3 在排他實施許可中,許可方向被許可方以外的第三方許可該專利技術,被許可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要求支付違約賠償金(人民幣0,000.00元)。
10.4 在獨占實施許可中,許可方自己實施或許可被許可方以外的第三方實施該專利技術,被許可方有權要求許可方停止這種實施與許可行為,也有權終止本合同,并要求許可方支付違約賠償金(人民幣0,000.00元)。對被許可方:
10.5 被許可方連續二個月或累計三個月沒有支付專利使用費的,或者不能出示專利使用費支付證據(例如銀行轉賬收據等),本合同自行解除,在合同解除之日開始直至專利失效前生產的產品中不得使用本專利技術。
10.6 被許可方違反合同規定,擴大對被許可技術的許可范圍,許可方有權要求被許可方停止侵害行為,并賠償許可方的損失,支付違約賠償金(人民幣0,000.00元);并且許可方有權終止合同。
10.7 被許可方在合同解除之日開始直至專利失效前的時期內,如果生產的產品中使用專利技術,則被許可方需要向許可方支付雙倍的違約賠償金(人民幣0,000.00元),同時支付專利有效期內的全部專利使用費(10年12個月0,000.00元=0,000.00元人民幣)。
第十一條 侵權的處理
11.1 對合同有效期內,如有第三方指控被許可方實施的技術侵權,許可方應負一切法律責任;
11.2 合同雙方任何一方發現第三方侵犯許可方的專利權時,應及時通知對方,由許可方與侵權方進行交涉,或負責向專利管理機關提出請求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被許可方協助。第十二條專利權被撤銷和被宣告無效的處理
12.1 在合同有效期內,許可方的專利權被撤銷或被宣告無效時,如無明顯違反公平原則,且許可方無惡意給被許可方造成損失,則許可方不必向被許可方返還專利使用費。
12.2 在合同有效期內,許可方的專利權被撤銷或被宣告無效時,因許可方有意給被許可方造成損失,或明顯違反公平原則,許可方應返還全部專利使用費,合同終止。
第十三條 不可抗力
13.1 發生不以雙方意志為轉移的不可抗力事件(如火災,水災,地震,戰爭等)妨礙履行本合同義務時,雙方當事人應做到:
(1)采取適當措施減輕損失;
(2)及時通知對方當事人;
(3)在(某種事件)期間,出具合同不能履行的證明;
13.2 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在(合理時間)內,合同延期履行;
13.3 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在_________情況下,合同只能履行某一部分(具體條款);
13.4 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持續時間超過(具體時間),本合同即告終止。
第十四條 稅費
14.1 由被許可方代扣代繳本合同所涉及的實施許可入門費和專利使用費需納的費稅(包括營業稅和個人收入所得稅等),本合同所涉及的所有費用均為稅后的金額。被許可方需要在相關法律允許的最后期限之前以郵遞的方式給許可方提供有關的納稅證明資料。
14.2 對許可方和被許可方均為中國公民或法人的,本合同所涉及的使用費應納的稅,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法,由許可方納稅;
14.3 對許可方是境外居民或單位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由許可方納稅;
14.4 對許可方是中國公民或法人,而被許可方是境外單位或個人的,則按對方國家或地區稅法納稅。
第十五條 爭議的解決辦法
15.1 雙方在履行合同中發生爭議的,應按合同條款,友好協商,自行解決;
15.2 雙方不能協商解決爭議的,提請合同簽約地專利管理機關調處,對調處決定不服的,向人民法院起訴?;蛘咧苯酉蛉嗣穹ㄔ浩鹪V。
15.3 向人民法院起訴時,計算的賠償金包括違約賠償金、專利使用費,還包括訴訟費用、律師費用、調查取證費用、交通差旅費用等有關的費用。
15.4 向人民法院起訴時,當被許可方單位可能無法支付賠償金時,許可方有權要求法院執行在本合同書上的簽字代表的私人財產。
第十六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與終止
16.1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的有效期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自行終止,總計_________個月,(不得超過專利的有效期)
16.2?。▽Κ氄紝嵤┰S可合同)被許可方無正當理由不實施該專利技術的,在合同生效日后_________(時間),本合同自行變更為普通實施許可合同。
16.2 由于被許可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本合同即告終止,或雙方另行約定變更本合同的有關條款。
第十七條 其他前十六條沒有包含,但需要特殊約定的內容,如:
17.1 許可方需要提供專利證書的復印件、身份證的復印件,并附到本合同書后。如果許可方提供虛假證件,則被許可方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許可方支付賠償金。
17.2 被許可方需要提供企業的營業執照的復印件、簽字代表的身份證復印件,并附到本合同書后。如果被許可方或簽字代表提供虛假證件,則許可方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被許可方和簽字代表支付賠償金。
17.3 如果簽字代表不是企業的法人代表,則需要提供企業法人代表的授權委托書,授權委托書原件由許可方負責保存,授權委托書的復印件附到本合同書后。如果被許可方或簽字代表提供虛假證件,則許可方有權要求被許可方和簽字代表支付賠償金,必要時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
17.4 許可方可以不經過被許可方的同意、或者在不通知被許可方的情況下,可以將專利轉讓給任何單位或個人,專利轉讓的受讓方承擔本許可合同中原許可方的全部權利和責任,原許可方有責任在合適的時間期限之內通知本許可合同中的被許可方。
17.5 本合同的備案由許可方負責在法定期限內(許可合同簽訂3個月內)提出備案申請,被許可方協助提供備案所需要身份證明等材料。
17.6 本合同書一式三份,一份由許可方保存,一份由被許可方保存,一份交合同簽約地專利管理機關保存。本合同書共_________頁,其中包括正文_________頁,附件_________頁。
17.7 其他特殊約定,包括出現不可預見的技術問題如何解決,出現不可預見的法律問題等,雙方本著公平合理的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許可方:_________(簽字) 被許可方單位:_________(公章)
  被許可方法人代表:_________(簽名)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
│ │姓名 │(簽名)│
│ ├───────┼────────┬─────┬─────────┤
│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
│ ├───────┼────────┴─────┴─────────┤
│ │聯系人││
│ ├───────┼────────────────────────┤
│許│住 所││
│ │(通訊地址) ││
│ ├───────┼─────────┬─────┬────────┤
│可│電 話│ │ 電 掛 ││
│ ├───────┼─────────┴─────┴────────┤
│方│開戶銀行(1) ││
│ ├───────┼────────────────────────┤
│ │帳 號(1)  ││
│ ├───────┼────────────────────────┤
│ │開戶銀行(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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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帳 號(2)  │郵政編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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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稱(或姓名)│   (簽名)│
│ ├───────┼────────┬─────┬─────────┤
│ │法人代表 │(簽名)│委托代理人│?。ê灻┅?br> │被├───────┼────────┴─────┴─────────┤
│ │聯系人│   (簽名)│
│許├───────┼────────────────────────┤
│ │住 所││
│ │(通訊地址) ││
│可├───────┼─────────┬─────┬────────┤
│ │電 話│ │ 電 掛 ││
│方├───────┼─────────┴─────┴────────┤
│ │開戶銀行 ││
│ ├───────┼─────────┬─────┬────────┤
│ │帳 號│ │ 郵政編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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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附件1 國家知識產權局的專利文件清單
┌──┬────────────────┬──┐
│序號│ 文件名稱 │頁數│
├──┼────────────────┼──┤
│1  │專利申請受理通知書復印件或掃描件│ 1 │
├──┼────────────────┼──┤
│2  │繳納申請費通知書復印件或掃描件 │ 2 │
├──┼────────────────┼──┤
│3  │專利收費收據復印件或掃描件 │ 1 │
├──┼────────────────┼──┤
│4  │補正通知書復印件或掃描件│ 2 │
├──┼────────────────┼──┤
│5  │授予實用新型專利權及辦理登記手續││
││通知書復印件或掃描件│ 2 │
├──┼────────────────┼──┤
│6  │實用新型專利證書復印件或掃描件 │ 1 │
├──┼────────────────┼──┤
│7  │專利公告資料│ 6 │
└──┴────────────────┴──┘
附件2 許可方的其它文件清單
┌──┬────────────────┬──┐
│序號│ 文件名稱 │頁數│
├──┼────────────────┼──┤
│ 1 │許可方的身份證復印件或掃描件│ 1 │
└──┴────────────────┴──┘
附件3 被許可方提供的證書證件復印件文件清單
┌──┬─────────────────┬──┐
│序號│ 文件名稱│頁數│
├──┼─────────────────┼──┤
│1  │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或掃描件│ 1 │
├──┼─────────────────┼──┤
│2  │企業法人給與簽字代表的授權委托書復││
││印件或掃描件 │ 1 │
├──┼─────────────────┼──┤
│3  │受讓方簽字代表身份證復印件或掃描件│ 1 │
└──┴─────────────────┴──┘
附件1.1 專利申請受理通知書的掃描件(1 of 1)
附件1.2 繳納申請費通知書的掃描件(1 of 1)
附件1.3.1 專利收費收據的掃描件(1 of 2)
附件1.3.2 專利收費收據的掃描件(2 of 2)
附件1.4.1 補正通知書的掃描件(1 of 2)
附件1.4.2 補正通知書的掃描件(2 of 2)
附件1.5 授予實用新型專利權及辦理登記手續通知書的掃描件(1 of 1)
附件1.6 實用新型專利證書的掃描件(1 of 1)
附件1.7.1專利公告資料(1 of 6)
附件1.7.2專利公告資料(2 of 6)
附件1.7.3專利公告資料(3 of 6)
附件1.7.4專利公告資料(4 of 6)
附件1.7.5專利公告資料(5 of 6)
附件1.7.6專利公告資料(6 of 6)
附件2.1 許可方的身份證的掃描件
附件3.1 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或掃描件
附件3.2 企業法人給與簽字代表的授權委托書復印件或掃描件
附件3.3 受讓方簽字代表身份證復印件或掃描件
印 花 稅 票 粘 貼 處
─────────────
┌────────────────────────────┐
│登記機關審查登記欄:│
││
││
││
││
││
││
│ 技術合同登記機關(專用章) │
││
│經辦人:(簽章) 年月日 │
└────────────────────────────┘

專利許可合同2023版


被許可方:_________
許可方:_________
許可方是_________號中國專利的惟一專利權人。許可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將_________號專利項下的發明向中國專利局提出申請,申請號是_________,中國專利局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批準_________號專利權。許可方有權和同意給予上述專利實施許可證。被許可方同意得到許可方上述專利實施許可證。雙方通過協商訂立條款如下:
第一條 許可證的類型
1.本許可證系一項獨占許可證。
2.許可方不得在第三條所列的合同地區內制造、使用和銷售本許可證產品。
3.被許可方有權授予分許可證。
4.本獨占許可證未經許可方允許不得轉讓。
第二條 技術使用范圍
1.許可方確定_________號專利的保護范圍是_________。
2.許可方已在合同地區以外的地區使用_________號專利技術,許可方根據使用結果確定達到以下技術水平。
3._________號專利的全部技術使用范圍為本合同許可證的技術使用范圍。
第三條 合同地區
1.本獨占許可證授予以下地區:_________。
2.被許可方不得在上述地區以外的其他地區制造、使用和銷售本許可證產品。
3.被許可方可以向下列國家出口本許可證產品:_________。
第四條 技術援助
1.許可方有義務向被許可方提供實施_________號專利所必需的技術資料,其具體內容和交付日期詳見本合同附件。
2.許可方負責接受、安排被許可方技術人員赴許可方企業培訓。許可方應盡最大努力滿足被許可方培訓的要求,使被許可方人員能掌握_________號專利技術。具體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
3.許可方負責派遣技術人員赴被許可方企業提供技術服務。具體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3。
第五條 專利技術的改進
1.許可方有義務向被許可方通報所有在合同有效期內有關專利技術的改進成果并提供給被許可方使用。使用費不得因此而提高。
2.被許可方對專利技術進行改進不需要得到許可方的批準,但必須通知許可方。許可方在支付適當費用后有權使用被許可方的改進成果。
3.被許可方的改進成果如果有專利性,被許可方有權提出專利申請。專利權批準后歸被許可方所有。
第六條 許可方的保證
許可方向被許可方保證:在本合同訂立時,本專利權不存在如下缺陷:
1.該專利權受物權或抵押權的約束;
2.本專利權的實施受到另一個現有的專利權限制;
3.有專利先用權的存在;
4.有強制許可證的存在;
5.有被政府采取計劃推廣許可的情況;
6.本專利權項下的發明屬非法所得。
在本合同訂立時,許可方如果不如實向被許可方告知上述權利缺陷,被許可方有權拒絕支付使用費,并要求許可方補償由此而支付的額外開支。
第七條 維護和保護專利權
1.許可方有義務負責維護專利權并支付年費。
2.許可方有意放棄專利權時,必須及時通告被許可方。被許可方有權免費取得許可方所放棄的專利權。
3.許可方和被許可方都有權向侵犯專利權的第三者起訴。一方起訴時另一方應予以支持。決定起訴的一方承擔起訴費用,勝訴時收入的款項也歸他所有。如果合同雙方商定共同起訴,則由此發生的費用和收益按以下比例分攤:許可方_________%,被許可方_________%。
第八條 實施義務
1.被許可方承擔實施專利的義務。
2.被許可方不承擔不制造和銷售競爭產品的義務。
第九條 支付方式
向許可方支付許可證使用費、數額為_________,按下列日期分期支付:_________。
(注:在采取提成支付的情況下,當事人可以約定:a.合同生效后_________日內先向許可方支付_________元;b.自合同產品投產之日起(或第一件合同產品銷售之日起)_________年內按產值(或銷售額、或利潤)的_________%向許可方支付提成費。提成費每年支付一次,支付日期為每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
第十條 稅費
1.凡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在被許可方國家以外的一切稅費,均由許可方承擔。
2.許可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在中國境內取得的收入,必須按中國稅法納稅。此稅費由被許可方在每次支付時扣交,并將稅務局的收據副本一份交許可方。
第十一條 許可方的違約責任
1.由于許可方未交專利年費而導致專利權失效,應向許可方支付數額為_________的違約金。
2.許可方逾期兩個月未交付技術資料和提供技術指導,被許可方有權解除合同。許可方應當返還使用費,支付數額為_________的違約金。
3.許可方在已經許可被許可方實施專利的范圍內又就同一專利與他人訂立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的,應當返還非法所得,支付數額為_________的違約金。
4.許可方在已經許可被許可方實施專利的范圍內自己又實施本專利技術的,應當停止實施行為,向被許可方支付數額為_________的違約金。
第十二條 被許可方的違約責任
1.被許可方逾期兩個月不支付技術使用費的,許可方有權解除合同。被許可方應當補交使用費,支付數額為_________的違約金。
2.被許可方實施專利超越合同約定的范圍,或者未經許可方許可擅自與他人訂立再轉讓許可合同,應當返還非法所得,支付數額為_________的違約金。
第十三條 聲明及保證
許可方:
1.許可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許可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許可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許可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許可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被許可方:
1.被許可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被許可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被許可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被許可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被許可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四條 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秘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五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并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后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六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七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八條 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九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許可方(蓋章):_________ 被許可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專利技術許可合同范本2023版


××××公司(以下簡稱“受讓方”)為一方,×××國×××市××××公司(以下簡稱“出讓方”)為另一方;

鑒于出讓方是××××技術的專利權持有者;

鑒于出讓方有權,并且也同意將××××專利技術的使用權、制造權和產品的銷售權授予受讓方;

鑒于受讓方希望利用出讓方的專利技術制造和銷售產品;

雙方授權代表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定義

1.1“專利技術”-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技術,該技術已于××年×月×日經中國專利局批準,獲得了專利權,其專利編號為××××。

1.2“出讓方”-是指×××國×××市××××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3“受讓方”-是指中國××××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4“合同產品”-是指合同附件二中所列的產品。

1.5“合同工廠”-是指生產合同產品的工廠,該工廠在××省××市,名叫××××工廠。

1.6“凈銷售價”-是指合同產品的銷售發票價格扣除包裝費、運輸費、保險費、傭金、商業折扣、稅費、外購件等費用后的余額。

1.7“專利資料”-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有關資料。

1.8“合同生效日”-是指本合同雙方有關當局的最后一方的批準日期。

第二條合同范圍

2.1受讓方同意從出讓方取得,出讓方同意向受讓方授予合同產品的設計、制造和銷售的權利。合同產品的名稱、型號、規格和技術參數詳見本合同附件二。

2.2出讓方授予受讓方在中國設計制造合同產品、使用、銷售和出口合同產品的許可權,這種權利是非獨占性的,是不可轉讓的權利。

2.3出讓方負責向受讓方提供合同產品的專利資料,包括專利的名稱、內容、申請情況和專利編號等,具體的資料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2.4在合同的執行中,如果受讓方需要出讓方提供技術服務或一部分生產所需的零部件或原材料時,出讓方有義務以最優惠的價格向受讓方提供,屆時雙方另行協商簽訂合同。

2.5出讓方同意受讓方使用其商標的權利。在合同產品上可以采取雙方的聯合商標,或者標明“根據出讓方的許可制造”的字樣。

第三條合同價格

3.1按照第二條規定的內容和范圍,本合同采用提成方式計算價格,計價的貨幣為美元。

3.2本合同提成費的計算時間從合同生效之日后的第××個月開始,按日歷年度計算,每年的12月31日為提成費的結算日。

3.3提成費按當年度合同產品銷售后的凈銷售價格計算,提成率為××%,合同產品未銷售出去的不應計算提成費。

3.4在提成費結算日后10天之內受讓方應以書面通知的形式向出讓方提交上一年度合同產品的銷售數量、凈銷售額和應支付的提成費,凈銷售額和提成費的具體計算方法詳見本合同附件三。

3.5出讓方如需查核受讓方的帳目時,應在接到受讓方根據第3.4條規定開出的書面通知后10天之內通知受讓方,具體的查帳內容和程序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第四條支付條件

4.1本合同第三條中規定的提成費,受讓方將通過××××銀行(此處為受讓方的業務銀行)和××××銀行(此處為出讓方的業務銀行)支付給出讓方,支付中使用的貨幣為美元。

4.2出讓方在收到受讓方按第3.4條的規定發出的書面通知后應立即開具有關的單據,受讓方在收到出讓方出具的下列單據后30天內,經審核無誤,即支付提成費給出讓方:

a.提成費計算單一式4份;

b.商業發票一式4份;

c.即期匯票一式2份。

4.3按本合同規定,如出讓方需要向受讓方支付罰款或賠償時,受讓方有權從上述支付中直接扣除。

第五條資料的交付和改進

5.1出讓方應按本合同附件二的規定向受讓方提供專利資料的名稱、內容,以及出讓方向中國專利局申請專利的有關情況。

5.2出讓方應在簽訂合同的同時,將第5.1條中規定的專利資料交付給受讓方。(注:由于專利資料都是現成的,因此要求出讓方在簽約時提交。)

5.3在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對合同產品涉及的技術如有改進和發展,應相互免費將改進和發展的技術資料提供給對方使用。

5.4改進和發展的技術,其所有權屬于改進和發展一方,另一方不得利用這些技術資料去申請專利或轉讓給第三方。

第六條侵權和保證

6.1出讓方保證是本合同一切專利技術和專利資料的合法持有者,并且有權向受讓方轉讓,如果在合同執行過程中一旦發生第三方指控侵權時,則由出讓方負責與第三方交涉,并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經濟上的責任。

6.2出讓方保證本合同中涉及的專利在合同執行期間是有效的和合法的。如果由于出讓方的原因導致專利提前失效時,出讓方應將專利失效后受讓方支付的費用償還給受讓方,并按××%的年息加計利息,與本金一起償付給受讓方。

6.3在合同有效期間,出讓方應按照中國專利局的有關規定按時繳納專利維持費,以保持專利的有效性。

6.4在合同執行期間,如果本合同涉及的專利的法律性質發生了變化,出讓方應立即將此情況以書面形式告之受讓方,然后雙方再協商本合同的執行問題。

第七條稅費

7.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稅法征收受讓方有關執行本合同的一切稅費由受讓方負擔。

7.2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稅法征收出讓方與執行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由出讓方負擔。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8.1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8.2協商不成的,提交蘇州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8.3仲裁裁決是終局決定,以雙方均有約束力。

8.4仲裁費或訴訟費由敗訴方負擔。

8.5在爭議的處理過程中,除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將繼續執行。

第九條合同生效和其他

9.1各方應分別向其有關當局申請批準,以最后一方的批準日期為本合同的生效日期。雙方應盡最大努力爭取在90天內獲得合同的批準,然后用電傳通知對方,并用信件確認。

9.2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六個月如仍不能生效,雙方均有權取消合同,一理本合同被取消,受讓方應將第5.2條中規定的專利資料退還給出讓方。

9.3本合同的有效期從合同生效日算起共×年,有效期滿后本合同自動失效。

9.4本合同失效后,如果合同中涉及的專利仍然有效時,受讓方不得繼續使用此專利,如需繼續使用,則應與出讓方續簽合同,本合同失效后,如果合同中涉及的專利也隨之失效時,受讓方可以繼續使用此專利而不需要向出讓方支付任何費用。

9.5本合同期滿時,雙方發生的未了債權和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應繼續履行各自的責任。

9.6在合同執行中,對其條款的任何變更、修改和增減,都須經雙方協商同意并簽署書面文件,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9.7本合同由第一條至第九條和附件一至附件四組成,合同的正文和附件是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8本合同用英文書就,一式4份,雙方各持2份。在合同有效期內,雙方通訊以英文進行,正式通知應以書面形式,航空掛號郵寄,一式2份。合同雙方的法定地址如下:

a.受讓方:××××公司

地址:××國××市××街道

電傳:××××

傳真:××××

b.出讓方:××××公司

地址:××國××市××街道

電傳:××××

傳真:××××

受讓方代表:出讓方代表:

(簽字)(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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