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編制勞動合同范本。
在這個發展迅速的社會,合同的使用頻率變得越來越高。簽訂合同后要積極履行合同。那么您知道合同應該如何撰寫嗎?由此,小編為你收集并整理了廣東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編制勞動合同范本相信一定會對你有所幫助。
廣東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編制勞動合同范本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名稱:四川廣安智豐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姓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身份證號碼:
段治斌
通訊地址:廣安市金安大道二段 通訊地址:208號市招辦三樓
經濟類型: 有限責任公司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規定,就甲方招用乙方一事,經協商一致達成本合同,供雙方遵照執行: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本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不得將法定解除條件約定為終止條件)。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二)試用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試用期期限(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六個月。其中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十五日;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三十日;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兩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十日。)
第二條、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的工作部門為 ,
崗位(管理技術崗位或生產操作崗位)為,
職務(或工種)為 。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是 。
(三)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
第三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 小時,每周工作 天,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 為周期,總工時 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第四條、勞動報酬:
1(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按下列第( )種形式執行,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1、乙方試用期工資 元/月;試用期滿工資 元/ 月( 元/日)。
2、其他形式: 。
(二)工資必須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
(三)甲方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和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辦法調整乙方工資,乙方在六十日內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同意。
(四)甲方每月 日發放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第五條、社會保險:
1、甲方按照國家的規定為乙方辦理各項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2、依法應由乙方個人負擔的社會保險費,甲方從乙方應得工資中扣繳,乙方不得有異議。
第六條、勞動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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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印制勞動合同書
陜西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印制勞動合同書
合同編號:
勞動合同書
甲方:
乙方:
陜西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印制
用人單位名稱:(以下稱甲方)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勞動者姓名: (以下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戶籍所在地:郵政編碼:
聯系方式:?。ü潭娫挘。ㄒ苿与娫挘?
緊急聯系人: 聯系電話:
甲乙雙方就勞動關系的建立及其權利義務等事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的勞動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和本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集體合同、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一致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合同),確定勞動關系。
一、合同的類型與期限
(一)甲、乙雙方選擇合同類型為:( ?。?。
A.固定期限: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共 年(個月)。
B.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本合同第七條的終止情形出現時即行終止。
C.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二)試用期
甲乙雙方約定試用期自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共個月,試用期工資為: 。
二、工作內容與工作地點
(一)甲方聘用乙方從事工作,具體任務或職責是:**********************。
(二)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
(三)乙方應認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崗位職責,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其本職工作;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在其他單位兼職。
三、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
(一)乙方所在崗位執行工時制度( )。
A.標準工時制。
B.不定時工時制。
C.綜合計算工時制。
(二)甲方確因工作需要,可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休息日或節假日加班。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在正常出勤
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印勞動合同
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印勞動合同
合同編號:
勞動合同書
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印制
用人單位(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勞動者(乙方)性別:
國籍(地區)
戶籍所在地
現住址
身份證號碼(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種形式確定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合同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無固定期限。自年月日開始。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合同期自年月日起至工作(項目)完成止。
雙方可約定試用期,試用期自年月日起
至年月日止。
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合同期在三個月以下的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不得約定試用期。
第二條工作內容、工作地點
1.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崗位
(工種)工作。
2.工作地點。
3.甲方應在依據本單位的生產技術、組織等條件科學地制定勞動定額、編制定員的基礎上,明確乙方所在崗位工作任務和責任制,要求完成的數量、質量指標和生產(工作)任務。
4.乙方應努力提高職業技能并按甲方規定完成生產(工作)任務。生產(工作)任務為。
5.合同履行期間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以書面形式調換乙方的工種或崗位。
第三條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和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并為乙方提供規定的勞動安全設施和勞動衛生條件。
2.甲方根據乙方的工種必須提供規定的勞動防護用品和保健食品,對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當進行勞動條件分級,定期進行健康檢查。并在招用時,應當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后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等如實告知乙方。
3.甲方應當依法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4.乙方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各項勞動安全衛生規章制度。
5.乙方拒絕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的,不視為違反勞動合同。乙方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勞動條件,有權對甲方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第四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乙方執行工作制。
(1)執行標準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的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2)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3)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其工作時間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2.乙方依法享有休息、休假的權利。
第五條勞動報酬
1.甲方應當遵循按勞分配的原則,實行同工同酬。甲方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自主確定工資水平和分配方式(訂立了集體合同的,其工資標準不得低于集體合同的規定),并將相應規定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2.乙方按甲方規定完成生產(工作)任務的,甲方應當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其中試用期內工資為元,試用期滿月工資為元,每月支付工資的時間為日。
3.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資報酬,不得違背自治區的最低工資規定。甲方應當在經濟效益提高的基礎上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資水平。
4.甲方在乙方完成勞動定額規定或工作任務后,根據需要安排乙方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其工資報酬應按國家有
關規定執行。
5.非乙方原因造成乙方停工的,甲方應按規定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或生活費。
第六條社會保險和福利
1.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養老、醫療、工傷、生育、失業等社會保險費。
2.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法定的津貼、補貼。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待遇,按國家和自治區的有關規定執行。
4.乙方按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享受福利待遇。
第七條職業培訓
1.乙方從事普通工種或技術工種的,上崗前均須經過教育和培訓;從事特種行業作業的,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取得特種作業資格后持證上崗。
2.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甲方可以與乙方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在履行勞動合同過程中,乙方如違反約定,應當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甲方提供的培訓費用,對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違約金要分攤計算。
第八條合同的履行、變更、續訂、解除和終止 1.甲、乙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2.甲乙雙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
原則,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變更勞動合同,應當簽訂變更勞動合同協議并辦理變更手續。
3.經甲乙雙方協商,勞動合同可以續訂,續訂勞動合同應當辦理續訂手續。
4.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
協議的。
7.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需要裁減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應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1)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甲方裁減人員時,應當優先留用與甲方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或者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人員,以及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且需要撫養的老人或者未成年的人員。甲方依照本條第一項規定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重新招用人員的,應當通知被裁減人員,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用被裁減的人員。
8.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八條第6款、第7款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測期間的;
(2)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5)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滿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9.甲方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事先將理由通知工會。甲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工會有權要求甲方糾正。甲方應當研究工會的意見,并將處理結果書面通知工會。
10.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1.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利益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通知甲方。
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13.勞動合同期滿,有本合同第八條第8款規定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延續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但是,本合同第八條第8款第(2)項規定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乙方的勞動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14.雙方依法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應為乙方出具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第九條甲、乙雙方約定的事項
第十條經濟補償、違約責任和賠償責任
(1)甲方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情形:甲方依據本合同第八條第4、6、7款約定解除本合同;乙方依據本合同第八條第11款約定解除本合同;依照本合同第八條第12款第(4)項、第(5)項終止勞動合同的以及除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合同第八條第12款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2)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約定的保密事項或者競業限制,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3)甲方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勞動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有關部門依法處理,或者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十三條外籍勞動者所簽訂的中外文勞動合同文本有矛盾的,應以中文文本為依據。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勞動和社會保障事務代理協議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據《勞動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就勞動和社會保障事務代理,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代理項目
勞動就業政策咨詢,代繳社會保險基金,到達法定年齡辦理退休手續。
二、甲方應繳費用及期限:
1.代繳養老保險基金,每月______元。
期限: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代繳醫療保險基金,每月 元。
期限: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3.勞動和社會保障事務代理費,每月______元。
4.______銀行______支行,帳號____________。
三、繳費方法
每月______日之前必須交足當月需繳納的養老保險基金和醫療保險基金總金額。
四、協議提前解除、變更、續訂,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協議到期自行終止。(尤其是通訊電話和地址發生變化的請及時聯系)
五、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1.一個醫保年度內,參加基本醫療保險或單獨參加住院醫療統籌只準選擇一次,選擇時間為每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月______日。
2.養老保險與醫療保險應同時辦理。
3.繳費人要經常檢查活期存折卡存款余額,發現不足及時存入,銀行辦理扣款時間為每月20日。如因存款額不足,造成扣款不成功則視作中斷。中斷繳費后重新繳納的,必須連續繳納滿6個月后,方可重新享受醫療保險待遇。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名或蓋章):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制全日制勞動合同
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制全日制勞動合同
編號:
全日制勞動合同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單位勞動保障代碼□□□□□□
法定代表人 負責人
甲方注冊登記地址 郵編□□□□□□
乙方(勞動者)姓名 個人勞動保障代碼□□□□□□□□
居民身份證號碼 □□□□□□□□□□□□□□□□□□
戶口所在地 戶口性質
現居住地址 郵編□□□□□□
聯系方式
無錫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制
二OO八年一月
依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約定按下列 B 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A、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日起。
B、有固定期限自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C、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 年月 日起至該項工作任務完成止。
實行試用期制度的,其中試用期為 個月,從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注: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二、工作地點
甲乙雙方約定勞動合同履行地為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可依法協商變動乙方的工作地點。
三、工作內容
(一)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安排其在 營銷 崗位(工種)工作。甲方根據工作需要,按照合理誠信原則,可依法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
(二) 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當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勞動基準和甲方依法制訂的并已公示的規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
(三)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根據工作需要依法制定工作時間制度。經雙方協商確定,乙方執行下列 種工時工作制。
A、標準工時制。具體工作時間為 每周工作五天,每天不超過八小時
B、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C、不定時工作制。
注:實行綜合計算工時或不定時工作制的,要經當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
(二)甲方嚴格執行國家及地方有關休息休假規定,保障乙方休息休假的權益。
五、勞動報酬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乙方工資執行下列 B 條款。
A、乙方的工資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辦法確定。
B、甲乙雙方協商約定月工資元。其中,試用期月工資元。
C、甲方實行計件工資制,確定乙方的勞動定額應當是本單位同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按質完成甲方定額,甲方按照約定的定額和計件單價,根據乙方的業績,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
D、其他形式。
(二)甲方于每月 日之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享有最低工資保障。
(三)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加班的,應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安排補休或支付加班工資。雙方約定加班工資計發基數的月標準為 參照勞動報酬B選項 元。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甲乙雙方嚴格按照國家及地方有關社會保險方面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的工資中代扣代繳。
(二)乙方按規定享受法律、法規、規章確定的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培訓
(一)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并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二)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四)甲方按照國家有關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五)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的,甲方執行國家關于醫療期的規定。
(六)甲方執行國家就業準入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對乙方進行職業培訓,不斷提高乙方的職業技能。
八、勞動合同履行和變更
(一)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
(二)甲方發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由承繼其權利和義務的單位繼續履行。
(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內容的,雙方應當簽字確認。
九、勞動合同解除和終止
(一)經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二)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甲方公布的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的,或者經甲方提出,乙方拒不改正的;
5、因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乙方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當事先將理由通知本單位工會,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可以依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程序解除乙方勞動合同:
1、甲方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甲方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甲方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但甲方在六個月內重新招用人員的,應當通知被裁減的乙方,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用乙方。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按本條(三)、(四)項約定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乙方在甲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乙方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六)甲方在試用期內解除合同的應當向乙方說明理由。
(七)乙方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八)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九)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乙方工資的;
3、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甲方違反《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勞動合同期滿,有本條第(五)項約定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但是,有本條第(五)項第2點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乙方勞動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十二)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按照《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應當續訂或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甲方按規定執行。
十、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甲乙雙方可在本條中約定或者另行簽訂服務期協議和競業限制協議等其他約定條款。
十一、法律責任
(一)勞動合同一經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應當依法履行勞動合同。
(二)甲方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規定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三)甲方違反《勞動合同法》或者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無效的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向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四)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十二、其它事項
(一)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戶籍所在地、現居住地址、聯系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
(三)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四)本合同不得代簽和涂改,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雙方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五)本合同附件包括: 。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
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